两人的喜好不同,单黎喜欢的多是带点搞笑或竞技成分的综艺,林笙更喜欢纪录片一些。
他其实注意力并不在视频上,有些犯困,倒是她敲完了一大段,喝了口奶盖茶又凑过来,“在看什么呀?”
“国外一个事件。总结一下就是有情人终成兄妹的故事。”他懒洋洋的应,用纸擦去她嘴角残留星点的奶盖,亲了亲。而真实的事件远没有他所说的轻描淡写,已经成婚的两人无意间被发现是亲兄妹,双方痛苦万分,最后以悲剧收场。
“噢。”她没什么感慨,又转回身去敲键盘,想了半天,又冒出一句,“不告不理。”
“什么?”
“民事诉讼的一个原则。”
林笙:?
“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她懒得解释,换了个角度,撑着头看了眼自己写了洋洋洒洒小几千字的文档,咖啡馆放着轻音乐,她的语调也慵懒了起来,“本质上不让有近亲血缘的人结婚是因为生出来的小孩会有残疾,那如果不生小孩,在一起就在一起了呗。”
“可能是他们道德感重吧。”她共情感不是太强,强行把自己代入又想了想,“反正法律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并不是非黑即白,还是有很多灰色地带的。虽然倡导公序良俗,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举个难听的例子,出轨。男女朋友的普通劈腿,最多也就是从道德上去谴责了——就算去告,也不会有人理会的。”
她极少将这么一长串话,林笙静静听完,也没有别的想法,啪啪啪给她鼓掌,随口一问:“那你会出轨吗?”有法律兜底,看起来她的道德感好像确实不强。
她倒是另辟蹊径:“我要是不和你确立关系,就没有机会出轨。”
“嗯。”他又趴回了桌子上,“要是我明天听到的答案还是这个,腿都给你打折。”
她打开了网页,诵读的抑扬顿挫:“刑法第二百叁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也拿腔拿调:“你失去的是你的腿,我失去的可是我的爱情啊。”
“可我觉得这样挺好。”她关了网页,把下巴抵在他肩上,“为什么一定要是你的女朋友呢?”
“不然呢?”他伸出左手去触她的唇,恨她为什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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