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人,几乎可以完全不交流地过日子。
我不知道他的生活有没有受到我的影响,反正我的生活在完全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继续下去。日落而作,日出而息,为了在十日之内把稿子交给编辑而努力着。
梁新也很奇怪,他好象也不用上班,白天一整天呆在家里,晚上就跑到楼下去看球赛,当然是跟他的那一票狐朋狗友在一起。基本上,他的作息时间和我的好象差不多,因为有好几次我在下午起床的时候,看到他在洗漱。
不管怎样,一眨眼间,我们已经同居十天了,而我的稿子,终于可以按时交给林洁了。
把稿子和现在的电话用e…mail发给林洁之后,我决定出去犒赏一下忍受了十天泡面的胃。
抓起包,对着客厅里的镜子扮了个鬼脸,我拉开门准备往外走。想到即将到嘴的美味佳肴,我的笑意就止不住地泛到脸上来。
笑着拉开门,门外站着的是梁新,他掏出钥匙正准备开门,乍见到拉开门的我,大概是被我吓到了,拿着钥匙的手停在半空中忘了收回。
我看到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收回自己的笑脸了,转念一想,算了,心情好,不跟他计较了,今天就暂且施舍他一个笑容吧。于是更灿然地对他笑了一下,吹着口哨绕过他下楼。
在转角的地方我回过头去看他一眼,发现他正一脸狐疑地扭过头来看我。看来我从来不对他展现的笑容吓到他了。爽!
拷!出去吃过饭之后,胃开始隐隐作痛,大概是吃惯了泡面的胃一时间之间消受不了这么多美食的缘故。翻箱倒柜之后我才发现,止痛药早在我搬来之前就已经被我吃完。怎么办?下去买?算了,反正胃痛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忍一忍就过去了。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打开电视,准备用看电视的方法来分散注意力。
还是不行!十分钟之后,胃越来越痛。
我在沙发上绻成一团,只觉得眼前金星乱闪。完了完了!早知如此就下去买药了,现在,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恍惚间隐约听到开门声,勉强抬起头来一看,果然是梁新那头黑心狼。
要不要请他帮忙?
这个念头只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就被我否决。他会帮才怪,他叫什么?黑心狼嘛!以他的黑心程度,还不会趁此机会落井下石耻笑我。
算了!痛死也不开口求他!
我紧咬牙关,拼命死忍。
他走到自己房门口,又停了下来,转身走到沙发前,蹲下来看我半天,然后问我:“你干嘛?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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