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找到了一个谋生之道:写字。
“这位大叔,要写字吗?”每到达一处人多的集市,我便开始到处询问。
“不要。”
“这位大娘,要写字吗?”
“不要,不要。”
唉,这写字的活计并不好做,加上我是个外地女子,一般百姓也不愿轻易相信我。这时,我看到路边一个男子戴着斗笠,背向道路站着,就走过去轻问:“这位大哥,请问,要写字吗?”
“嘘!”
谁知,那人不但不回答,却忽然一把将我拉住,一只手还猛地蒙住我的口,不让我发出声音。我惊恐地瞪着他,他的斗笠压得太低,看不清他的脸。
就在这时,道路上一群侍卫排队经过。
“好了。”待侍卫完全走过,消失在道路拐角处,那男子终于放下他那只蒙在我口上的大手。
他拉了拉斗笠,准备离开,离开前无意地瞥了我一眼,却好像忽然愣住,讶然出声,“咦,是你?”
我原本不悦,有些害怕地盯着他巨大的斗笠。然而听到他忽然脱口而出的最后那句话,心猛地一颤,一阵莫名的狂喜随之而来:眼前这个人,他见过我,他认识我!天啊,多久了,走了多久了,终于听到心中不知道期盼了多少遍的话。
“你……你认识我?”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他取下斗笠,露出整张脸。
“你不是宋人?”我震惊地问。因他的蜜色皮肤,因他深陷的长眸,因他有些立体的五官,实在不似宋人,怪不得刚才见到官兵要避着了。
“你不记得小王?”他重新戴上斗笠,继续说,“小王是金国王爷,你曾经救过小王一命!”
“金国王爷!”我更震惊了,这人还真是大胆,明知眼看着大宋就要与金国开战,竟还敢潜入宋国境内,还如此不在意地直接告诉我他的身份。
不过,这些我都无所谓,我问他:“你刚才说我曾经救过你,是在哪里?我发生了点事,之前的事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他喃喃地反问,“全部?”
我点头,苦笑道:“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
“你是在散关见到小王。”
“散关?”我皱着眉头,“散关在哪里?”
“离这里并不遥远,只有两三天路程。如果姑娘不介意,不如与小王一同上路,小王也正好要经过散关,回我金国。”
“那你可知道我的身份?”我急切地问。
让我失望的是,他却摇头,“小王不知,只在散关匆匆见过一面。那时小王被宋军所伤,被姑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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