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很惨?”
“不会啦,我会很爱很爱他!我又不会怕自己的孩子。”
“简兮是谁?”荆天罹的眉头锁得更紧了。
“我的邻居,她人很好的,已经有一个小男孩了,叫作简逸。筒逸是个好聪明、好懂事的小男生,如果我将来的孩子像他一样就好了,我一定会爱死他的。”薛初晴依然沉浸在自己的美梦当中。
荆天罹的眉头皱了又皱,怎么他的情敌这么多?
西蒙不是告诉他说薛初晴一个人住吗?怎么她身边还有这么多碍事的人?先是那个个性火辣的席未央,然后还有一个带着小孩的简兮?
看来他一定要尽快进行他的“猎爱计划”才行。
薛初晴口口声声说自己不会爱人,那就让他来教她如何“爱”好了!
而“爱”的最简单办法,就是“做”出来的。
所谓Make Love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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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在薛初晴租的公寓前缓缓停下。
薛初晴惊讶地说:“你知道我家啊?”
“我们以前聊过,不是吗?”荆天罹无奈地叹口气,“我找个地方停车,你在这儿等我。”
“哦。”薛初晴乖乖地下车,拎着自己的小包包傻傻地站在公寓楼前等他。
公寓的管理员陆阿伯向她招招手说:“薛小姐,来来来。”
薛初晴慢慢地走过去,说实话,她在这个地方住了三年,和阿伯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见面也仅仅是说“早安、晚安、我出门了、我回来了。”这样的废话。
她的人群接触恐惧症确实相当严重,否则她母亲才不会让她当什么作家。
在殷雪梨的眼中,作家是一群整天只会作梦、不务正业的社会寄生虫。
其实薛初晴很想问问殷雪梨,到底什么样的人才不是寄生虫?作家生产精神消费品给广大读者,提供精神服务,难道没有创造价值吗?还是一个女人只要找个金龟婿嫁了就不是寄生虫了?
可是,每次薛初晴见到殷雪梨都会乖乖闭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不过母亲。
“阿伯好。”薛初晴努力让自己微笑着。
“薛小姐,刚才那位是谁啊?”陆阿伯一副发现新大陆的表情,小小的眼睛射出金子般的亮光。
“是……我一个朋友啦。”薛初晴笨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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