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爽快又刚强,因为父亲私下无子,一直当男孩教养来着,可她长得半分都没有男孩子气,漂亮的眉黛,五官精致,皮肤不白皙却是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性感又美丽,如今生了孩子,还是一副年轻鲜活的模样。
但若是这个世界上,问她最爱的人是谁,她会说,女儿,自己,丈夫,还有迟欢。
甚至当她把顾方西介绍给迟欢的时候,看到他们详谈甚欢,一度嫉妒失落,最好的朋友就那么爱上了一个男人。
那时是小孩天性,如今却是真真为迟欢心痛。
新疆,那是什么的魔鬼的地方,她在维也纳也略有所闻,如果不是这样,她不可能什么都抛下,连刚满一岁的女儿都丢下,狂奔到这里找她。
也许,在生死的一刻,女人对友情比爱情更为不理智。
迟欢,你跟我说过,你回国后,会活得好好的,你说过你会好好的。
可是这就是你好好的活着的证据吗?
深深叹了口气,施哲垂下眼帘,轻吻了下迟欢的额头,然后轻声不多言道:“我去洗个澡换一身衣服,过会儿再来……”
如此要求,没有人会拒绝,路路看着这个男人,心里突然盛满了感激,她不是没见过他,她在酒吧里曾经也撞到过他,那次在酒吧找不到迟欢,第二天听迟欢讲述才确定应该是他,而如今,他们又重逢了,谁说这不是缘分。
施哲那么好,可是迟欢,你是不是还放不下顾方西,否则,你怎么会去新疆,是为了躲开他?
看施哲走后,路路动了动羽睫,哽着嗓音,迟疑的问道:“顾方西是不是也在这个城市?”
“恩。”鼻音浓重,气声冷淡的回道,迟宁并不愿意多谈顾方西,仿佛这是一个祸害,一个瘟疫。
她在送迟欢离开的时候忽然就更加明白了,她的丫头已经长大了,早就过了懵懂为爱情飞蛾扑火,疲惫不堪的年纪了,她想让她安定下来,这是她作为母亲唯一也是最想做的事情。而顾方西,她偏执甚至想都不用想,这个男人永远不会是自己认同的女儿的归宿。
别说他曾经辜负她,即使从未辜负,她也半分不会考虑他,这个四年走到一个时尚圈最高顶峰的男人,生活糜烂不堪,孤傲挑剔的样子,她最是清楚。
“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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