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仿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站在孩童与成人的交界,残忍与错误是可以当作虚荣谈资的。
他们第一次感谢自己生于泥淖,在肮脏不堪中遇见可以惺惺相惜的同类,日渐熟悉,直至形影不离。
他们没日没夜地腻在一起,大叫,大笑,斗鸡般昂头叫嚣,在歌厅里蹦跳,喝地天旋地转,又沿着霓虹一路嘶吼着东倒西歪,引得街头的狗吠了整一夜。
倪向东和曹小军是她的胆色与兜底,吴细妹卸下防御的铠甲,重新蜕成一个孩子。
一朵花,一阵风,一口鲜水果,一件纱裙子,眼见的一寸寸都让她怦然心动,她从未如此热爱过活着,每一日都是新生,每一日都是从未有过的圣洁与满足。
然而,三人游终是一场不公的拔河,总有一方被偏袒,总有一方要输。
吴细妹嘴中不说,心底早有了答案。
对她而言,曹小军不过是一组附赠,就像花圃里的绿叶,麻将里的色子,汤锅里的香料,虽总是一并出席,却做不了主角,是随时可以替掉的。
可倪向东不同,他是她的福祉,也是她的诅咒。
她时常没由来地就回忆起那只扶她起身的手,沾着血污的手臂,炽热坚定,烫得像一截刚锻出来的铁。
倪向东的出场似乎总伴着一阵风,惹得她心中花海喧嚣,理智随波漾荡,沉入海底。
所以,当两人同时将喝了一半的酒递过来时,吴细妹毫不迟疑,接过倪向东的杯,一饮而尽。
倪向东呆了呆,嗤嗤笑,红脸偷瞥曹小军。
曹小军也在笑,依然笑,眉梢眼角却向下挂,仿佛笑变了质,发酸泛苦,有毒。
曹小军常自嘲是倪向东的小弟,这下倒好了,一语成谶,果真成了别人感情里的跟班。
眼下酒杯攥在手里,喝也不是,放也不是,就这么直愣愣地擎着,干巴巴的丢人。
倪向东擂了他肩膀一拳,曹小军这才趁机回过神来,端起杯夸张地高呼:
“我干了!敬大哥大嫂!”
声音大得出奇,引得邻桌纷纷侧目。
一个礼拜后,吴细妹退了六人间的出租屋,搬来与倪向东同住。
房子也是倪、曹两人合租的,在县城边的老街上。不大,拢共一间,帘子挂起,自欺欺人地隔出个套间来。
每次吴细妹和倪向东腻腻歪歪的时候,曹小军总识时务地去街尾的网吧,一玩一个通宵。
就这么优哉游哉了一年多,吴细妹发现了身体的异样。
她有了秘密,一个与倪向东有关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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