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地听到自己心跳加快的声音。
她只以为是看到霍骁那张温润儒雅的面孔,直到后来她才知道,那叫一见钟情。
上大学时,寝室几个小姐妹在一起时总会讨论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她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阳光开朗,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那一类。之所以大学四年没有谈恋爱,还拒绝了很多这种类型的男生,只不过是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那一个。
喜欢上霍骁之后,她才知道,令自己心动的,原来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一个照面,那种从内而外的温和谦逊,最令她心动。
领路的师兄带着他们几个把一圈的师兄师姐认了个便,最后偷偷对他们说:“你们霍晓师兄,就是那个,长得最帅的那个,是咱们实验室的室草。”他眨了眨眼睛,“没有女朋友。”
听到这句话,江筝往霍骁的方向看了一眼,恰巧看到他往他们这个方向望。
江筝立马收回视线,有些心虚,但很开心。
在实验室的日子是枯燥乏味的,他们专业的大方向是计算机,实验室的研究内容为机器学习和语言检索,每天的工作就是编算法、打代码、改BUG。
最开始很新鲜,待了半年之后,就是日复一日的工作,每周还要进行一次汇报,更不要说他们老师是个行业大牛,接了很多项目,他们拿着整个研究所的最高工资,成为了最累的科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