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不会宰客的。”唐宁站在门口旁边,说,“我就不进去了,我闻不惯墨汁的味道,在这里等你。”
实则是以前她经常来这里给大哥挑选上好的笔墨纸砚,她担心里面的老板认识自己,索性还是不进去了。
“好吧。”虽然他也是第一次唐宁不喜欢墨汁,但既然她说不想进去,他也不会勉强。
沈谦之进了铺子,发现这里的东西确实如唐宁所说的既便宜又好,他很快挑了一些合适的,店家帮他打包好了,他拎着走了出来。
唐宁见他手里的东西不多,也便不用自己帮着拿一些。“走吧,我带你到处逛逛。”
“嗯?”沈谦之有些懵,这话怎么听着不大对劲呢?怎么是她带自己逛呢?明明是他要陪她逛街啊。
“你以前在京城待过吗?”沈谦之终于忍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
唐宁点了点头:“待过一段时间。”
“这里有你的亲人或朋友吗?”沈谦之想起前几天她出去扫墓的事情,想来这里应该有她的熟人。
唐宁却是淡淡地说:“以前有,现在没有了。”
沈谦之见她并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的样子,也便没有再问下去。
他们穿过喧哗热闹的街市,多的是沈谦之没有见过的东西,幸好他是男人,不至于为那些花花绿绿的玩意驻足,可是唐宁似乎对这些东西也不感兴趣,目不斜视地往前走。
最终唐宁带着沈谦之来到一家叫“鸣鹤楼”的酒楼,那酒楼建得高大气派,仰头望去,好似直入天空。
在沈谦之还在感叹京城中竟有这么高的酒楼时,唐宁已经进去大堂,要了最顶层楼上的一个桌位。单单是爬上楼去,就叫沈谦之气喘吁吁了。
可是待到他真的上来了,便晓得唐宁为什么会带他来这里了。
这样高的地方,只设了栏杆,并未建墙。在这样宽阔的视野中,几乎将整个京城都揽入眼中。那些整齐划一却又错落有致的房屋建筑,穿梭在街头巷道的微小的人群,真真是用画笔也勾勒不出的美丽。
这就是天子脚下,这就是京城。
“阿宁,我要留在这里。”受到强烈刺激的沈谦之转身对唐宁说,“若是这次我高中,便将娘也接过来,我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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