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朋友面前名声大噪,深夜献身什么的……可如今,他却和裴总坐在一起吃饭,随便一想就能猜到他们是哪种关系吧。
第一次产生了自己被包养的实感,温慕不由脸红。
服务生回到工作间,火速和同事分享八卦,这个温慕看着人畜无害的,真是不简单哪,裴总之前还拒绝他的投怀送抱,这才过了几天,就带出来约会了。
他们或羡慕或佩服或不屑,各种声音不一而足,不过在这种级别的餐厅上班,听惯了上流社会不为人知的秘辛,也只敢工作人员中小范围流传而已,不敢出去到处乱说。
作为被谈论的中心,裴书臣和温慕谁也没讲话,安静地吃着东西。
温慕是不敢出声,裴书臣则是认为自己不喜欢这个Omega,不想和他过多交流。
不过不经意间,难免观察到一些细节。
他看到温慕吃了一小口鹅肝,眼睛亮了亮,然后去吃其他菜,最后才吃那块鹅肝——这个Omega似乎会把喜欢的东西留到最后吃。
心理学上来讲,这叫做延迟满足,一般具有这种特点的人个性比较低调,而且吃苦耐劳。至于温慕,显然不是这样的人,看来理论的东西并不尽然,裴书臣想。
他放下餐具,问:“吃好了么?”
“嗯,吃好了。”温慕回答。
虽然一直小心翼翼地紧绷着神经,没敢吃太多,不过还是觉得好好吃。他第一次坐在这么高级的餐厅里,吃这么贵的东西,都是托裴总的福。
后来,温慕的心情就像被端木磊带到美特斯邦威的楚雨荨,快要不认识镜子里那个Omega是谁了。
裴书臣让导购给他挑了很多套衣服,都是和他以前风格相近的,简单舒适的款式,只不过料子云泥之别,设计感更不用说。
导购服务很周到,帮温慕整理衣领和裤脚时会不着痕迹地赞美两句,像是“这个颜色很称您”、“您的眸色真漂亮,像宝石”之类的,真诚又不会过分热情。
不过温慕脸皮薄,还是被夸得面颊绯红,甚至不敢看向一边坐着的裴书臣。
他能感觉到裴书臣在看他,那束目光实在令人难以忽视。
裴书臣确实在盯着温慕,他优雅地翘着二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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