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可我答应你,从今往后,只有死亡能将我们分离。”
辽阔而黑暗的夜空中,再度绽放出朵朵烟花。
他知道,自己不曾为程毓放弃全世界,相反,他得到的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感谢陪伴,鞠躬。小半年的时光,近二十七万字的征程,辛苦却美好。他们对我而言不只是角色,更是朋友,是人生旅途中必然的惊喜。会有番外掉落。嘻嘻。最后,我可以拥有各种推文和各种投稿么!爱你们!
第100章 番外·时间之下
多年以后,吴思源才明白,他与郑明坤的情谊终止于毕业的那个夜晚,而往后十年里的纠葛与撕扯,不过是场漫长而难堪的告别。
吴思源没想过自己是不是天然弯,他这一辈子长到二十几岁,就只喜欢过郑明坤一个人。第一次确定性向是因为他,第一次上床也是因为他。郑明坤占据了他生命中太多太多个第一次,他爱郑明坤的年月,甚至超出了自己生命的一半儿,若要割舍,就是肝肠寸断,是抛掉半条命去。
第一次见面时,郑明坤是自己的同桌,那人生得格外旁,而恰好自己身形极瘦,两个人想来是绝配,坐在一起,正好谁都不觉得拥挤。
郑明坤是个豪爽的人,爱结交朋友,又好善乐施,很快便跟班里大多数的人打成一片,而吴思源近水楼台,自然是郑明坤最好的朋友。
吴思源是个早慧的人,心思较同龄人深沉。他起先很诧异,为什么郑明坤无论遇到哪个同学都可以笑脸相迎,也不明白郑明坤哪来的那么多快乐,以至于每天都乐呵个不停。所以他只是学着郑明坤的样子待人接物,乐观、开朗、以至于活成了旁人眼里的沙雕和戏精。
不过,他发现,做“郑明坤”这样的人,的确会快活的多。
那时候,他俩成绩都很好,第一第二轮流坐,朋友遍布,老师喜欢,日子过得顺风顺水,每天都是吆五喝六与呼朋唤友。
他们一起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带领着班里的篮球队拿下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他们一同在教室里谈天说地;他们把关爱与阳光洒向每一个同学,他们把班级变成了人人都羡慕的样子……
那是吴思源一生之中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也是人生漫长煎熬中,最为简单幸福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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