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家移居香港的梦破裂之后,如烟的父母便把柳州的房子租了出去,然后在深圳买了这套房子,把在香港的奶奶接过来照顾。她的弟弟也毕业了,便也一起都来了深圳。
几年没过上一家团聚的日子,所以如烟的妈妈就拼命的打电话让她回去,用她妈妈的话来说:“出去几年了,也没见你赚到什么钱,要发展,回深圳发展也一样。一家人在一起不好吗!”
如烟再任性,终究也敌不过母亲的追杀,只好答应回深圳发展了。
她回深圳发展,我也只能跟着来。
她回家,而我只能住旅馆。
躺在旅馆的床上,默默的抵抗着空虚的侵袭。床单洁白而冰凉,仿佛在对我嘲讽,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孤寂,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身边的床单上都不会再有如烟的体温了。
我开始怀疑,她妈妈让她回家,只不过是在故意拆散我们。
但天下父母,谁又愿意自己的女儿没结婚就跟男人同居在一起?我们同居五年,如烟一直瞒着她妈妈,但我相信,她妈妈绝对是知道的,只是不揭穿我们罢了。
但同居是错吗?
我和如烟都是艺员,都在夜总会工作,我是吉他手,而她是舞蹈。当年因为她的身高问题,我几乎跟老板打起来,才让她继续留下来的。
娱乐圈本来就是个复杂的圈子,随缘而合,随缘而散,朝合晚离的事多得很。我们同居本来就正常。而同居五年,在这圈子里已经是绝无仅有的了。五年,我有的朋友已经结婚两次了。
我们都爱对方,最后还是要结婚的。我并不觉得同居有是错,我也不是不负责任的男人。
同居五年和结婚五年有什么区别?一张合法同居证,到底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我还没来得及想这问题,手机就响了。
如烟的声音,很甜,很柔:“老公,你听得到我的声音吗?”
“听得到,但声音很小。”我尽量把手机贴近耳朵。
“家里人都睡了,我怕吵醒他们。”她的声音听起来像在作贼。让我想起电影中那些特工们在跟同伴对话时的情景。我想她现在一定是穿着睡衣赤着脚,蹲在客厅的一角,用手捂在嘴边和我通电话的。
我看了看表,已经是半夜两点了。
“你也睡吧,今天坐了一天的车,够累的。”我说。
“我睡不着,以前这时候,我们才刚下班,还在吃夜宵。”她说。
我也睡不着,多年的演艺生涯,我的生物钟已经习惯了让我在凌晨入睡下午起床。
“老公,你想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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