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得悠哉。
林未光在a市人生地不熟,也没人领着参观,于是她就背着滑板每晚去商圈广场玩儿,很快认识了不少朋友。
其中有个叫楚沅的女孩,性子爽朗跳脱,两人年纪般大,林未光闲着没事就跟她刷街,一来二去便熟悉了起来。
楚沅的发小叫程铭逸,相貌跟人缘一样好,他有双格外漂亮的桃花眼,林未光总觉得熟悉,但想不出像谁。
这俩人每天不吵两句不舒服,尤其程铭逸,嘴贫得对不起他那张脸,经常把楚沅气到捶地,林未光觉得他俩有意思,每次都看得不亦乐乎。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流逝,不知不觉过了小半个月。
这天恰逢双休,林未光没课,通宵看电影困得要命,索性赖沙发上睡了场昏头昏脑的囫囵觉。
程靖森回来已是下午,刚走出玄关,就看到睡得正沉的林未光,客厅电视还开着,他扫了一眼,拿遥控器关上。
林未光没醒,听见动静只皱眉咕哝两声,然后换了个姿势。
她抱着抱枕身子蜷起,半张脸埋进柔软布料,睡得很香,对男人的接近毫无感知。
程靖森掖好被她踢开的薄毯,微低下头,第一次认真打量林未光。
小姑娘眉梢眼尾精致明艳,找不出半分瑕疵,笑或不笑时,嘴角弧度都自然上翘,唇珠饱满而小巧——是很讨人喜欢的唇形。
这个评价相对客观,称不上绮念,小孩儿长得的确很漂亮,这点不可否认。
她穿着松垮睡衣,露出半截细腰,肌肤绵软细腻,在室内光线下泛着莹莹光泽,唯有那道疤成为败笔。
程靖森站在沙发前看了会儿,也不出声,垂眼打量她腰侧旧伤,总觉得有些碍眼。
林未光半梦半醒间察觉到什么,懒洋洋掀起眼皮子,昂着脑袋迷蒙地看向他。
她喊,“程叔叔?”
大概是还没清醒,小姑娘的嗓音软糯低哑,粘连着甜意,十分微妙。
听得人耳根发软。
程靖森没应,抬手虚虚示意那道疤,问她:“怎么弄的?”
林未光这会儿刚醒,思路跟不上,缓冲两秒才明白他在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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