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引起社交尴尬,这场聚会邀请的都是会说中文的华裔。
有些对京城这几年的腥风血雨不太了解,对盛明窈那张漂亮的脸,除了有些来自同性的下意识敌意之外,表现得还算得体。
而那些听了大半个月盛明窈跟沈家那位传闻的阔太千金,在看清她的脸时,全都难以掩饰惊讶神色。
彼此频繁交流着眼神,几乎就差直接问“她怎么会在这儿”。
西蒙对气氛的变化有所察觉,立刻走了过来,向其他人隆重地介绍了一遍盛明窈。
压在她名字前面的那一长串头衔,什么品牌特邀设计师、年度珠宝博物馆最年轻入驻者、创始人终生挚友……连一向招摇的盛小漂亮都觉得太浮夸了点。
刚才还表现得有些微妙的人,却对这样的隆重很受用,立刻收敛了表情,假笑着跟她打招呼。
互相客套完姓名跟背景,之前在这家马场养了马,报上名字让饲养员把马牵过来就好;而第一次来的,比如盛明窈,被人领去了马厩,可以随便挑一匹顺眼的。
盛明窈一眼相中了匹毛色极好的幼年温顺母马,还没来得及满意,一抬头——
她好像突然间就明白了,刚才那几位的惊诧跟疑惑来自于哪儿。
“沈时洲怎么会在……”
盛明窈停住,看向正在不亦乐乎给小马喂草的西蒙,换了个问法,“京城这么多地方,怎么选到这儿了?”
西蒙抬起头,毫不避讳地回答:“这个不是我决定的。”
“应该是因为这样的场合比较休闲吧。这家的主人姓沈,在你们圈子里都很有名,我们要合作会优先考虑他的。”
想了想,他又补充。
总而言之,是完全公事公办的理由。
盛明窈应了声,从饲养员手里接过小马驹的缰绳,揉了揉小家伙乖巧的脑袋,眼神没再往沈时洲那边看了。
……
沈时洲也看见了她。
只是一瞥,便收回了眼神。脸色微冷着,看不出情绪,似乎跟平时的样子差不了多少。
但跟在他旁边正准备谈事的郑行长是个人精,见状不对,立刻止住了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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