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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哪里?我们不回家吗?”
“嗯,不回,老方今天生日,我们一起去。”
老方的小饭馆不在闹市,知道的人也不多,能在这种寡淡的地方吃饭的人,大多也不那么爱热闹。所以小饭馆虽常有人来,也不过就是在烟火气里多了些融于其中的人声,一点也不吵嚷。至于那些菜,是老方年轻的时候四处流浪,在不同的地方学来的,他并不精于厨艺,许是以前野惯了,做得那些菜里总有些别处尝不到的鲜味儿。
不过小饭馆里最引人注目的是进门就入眼的酒柜,满目琳琅,是来自各个国家的好酒,用老方自己的话说,就是,命可以拿走,但酒不行,哪天他要是死了,就把这些酒浇在自己身上一道火化了最好。
秦念以前就觉得老方是个很有故事也活得很洒脱的一个人,但从来都是万语隐于千滋百味,至死不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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