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谨不需要为此担负刑事责任。
那么,既然他不需要为此去警察局自首,就要把精力放在另一件事上。
譬如,强烈表达过“挑你喜欢的就好”“请你务必挑选一件”“我不想因为负疚感去蹲监狱”后,再使劲全身解数把一个女孩拽进婚纱店。
……在遇见沈凌之前,薛谨从未认识到,把雌性领进婚纱店是这么一件困难重重的事情。
拼尽全力撒开步子往外跑的雌性:“我!要!吃!钵!钵!鸡!带我去吃钵钵鸡!”
拉着她的毛衣后领往里拖的雄性:“求你了,沈小姐,挑一件,就挑一件……”
“钵钵鸡!钵钵鸡!钵!钵!鸡!我要吃——”
“……挑完婚纱就带你去吃串串香好吗?是和钵钵鸡不相上下的美味!”
沈凌:唔。
雌性终于停止了扑腾,而一直站在门口围观的婚纱店服务员叹为观止。
他们花费了半天的时间在婚纱店里,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薛谨试图用儿童能够理解的方式来向对方阐述“就算婚纱只需要穿一次,但在婚礼上不穿婚纱的女人会遭到社交网络的暗地歧视”“不,就算你没有社交网络,一件婚纱也是每个女孩婚礼时应得的东西”“不,婚礼绝不可以用一顿钵钵鸡来代替,沈小姐,请你明白,婚礼是一种仪式”……等等道理。
等到沈凌终于停止发表“这种不能放在嘴里磨牙的白色垃圾袋我才不喜欢呢,我还是喜欢我的白色漂亮小棒棒”等奇异言论,不情不愿地用手指指了几件衣服,表示自己会考虑再来试穿后,薛谨松了口气,付了订金,又把一脸不高兴的脑部残障儿童拉去了看戒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