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谨现在是我养的。
我包养的。
沈凌整整一周都沉浸在这些事实里,简直是连猫带脑子飘在上空,神思不属恍恍惚惚。
而另一位当事人没有丝毫劝阻的意思——薛先生是个尽职尽责的普通人,普通人就是猎魔会勤勤恳恳胃疼到变成社畜,做男宠也会勤勤恳恳胃疼到变成社畜(?)
让他戴兔耳朵发箍出门他应了,让他换上浅色系的青春衣服他同意,让他牵着气球拎着蛋糕跟在她身后似乎也完全没问题。
沈凌大金主在男宠此等听话程度下,完全失去了警惕。
以至于她在乐呵呵地掏钱掏证件替薛谨办地铁乘车卡时(此时男宠已经轻声细语地征求了主人让他换成平时的衣着去公共场合),直接很有金主代入感地,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阿谨阿谨,你还坐什么地铁嘛,我给你买几台兰博基尼玩好不好?”
薛先生:“……”
“哦,抱歉抱歉,忘了你喜欢低调点。阿斯顿马丁怎么样?”
薛先生:“……”
他在地铁站服务台工作人员与周围所有路人钦羡中含着钦羡,钦羡中嫉妒的目光中艰涩开口:
“不,凌凌,我喜欢坐地铁,我只喜欢坐地铁,一张地铁卡就可以了。”
周围群众的目光从看小白脸变成了看傻逼小白脸。
“哎……你喜欢地铁那样长长的大车子吗?那宴会用加长林肯或保时捷卡宴——”
薛先生赶在有人冲上来给沈凌递名片跪求包养之前制止了她。
“凌凌,待会儿还要赶在公安局下班之前去办护照。暂时把买车的事放在一边好吗?”
沈凌不情不愿地咕哝了几句,大概又是一串豪车的牌子吧,薛谨为了防止自己胃穿孔没去细听。
她扭头把证件与相关文件递给服务台的工作人员,等待地铁卡办理时不耐烦地在柜台台沿上用指甲抠了抠,然后皱了皱鼻子。
薛谨知道沈凌一向没什么耐心,也知道她这种表现是想玩点或吃点什么东西打发时间。
以往他会把他的手主动递过去,沈凌玩他的手可以玩上三个小时,甚至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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