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乐队?!”
白朗不耐烦地开口了:“李云清,说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
李云清才不管他。不光是李云清不管他,连水清纱都不肯打住,一个劲地催李云清继续说细节,惹得白朗大为不满:“我说话不好使了吗!”
“好使好使,”水清纱敷衍了一句,转头继续兴冲冲地看向李云清,“他的台风真的超级好!没想到是练过的啊!”
李云清抛给白朗一个得意的眼神,转而对水清纱笑着说:“他小时候可淘了,不好好上学,满脑子想的都是要当摇滚巨星。披头士的歌,他都是当饭来听的。”
“嚯!”
“大学的时候,他是吉他手兼主唱,我是鼓手,我们想搞重金属乐队,连场子都找好了,练了一个多月呢。对了我给你说,”李云清越说越兴奋,“他特别懒,还特别爱玩游戏,以前的时候……”
“李云清!”
“啊哦,正主不让我继续说了。”李云清耸耸肩,“嫂子,我的料也就只能爆到这儿了。”
水清纱有点失望。
刚听到兴头上,这就没了。她本来以为李云清无法无天,越狙越上头,一定会继续说下去。谁知道这次白朗一喝,他倒是真的不继续说这件事了,只是吃吃热带水果,喝喝红酒,点评一下风景,嬉皮笑脸又毫无信息价值地把剩下的时间给杀掉了。
至于水清纱更想知道的白朗媒体之事,李云清更是绕了个干干净净。
不过临分手之前,李云清还是爆了个小料:“嫂子,小白的口味相当傻大黑粗,迷幻摇滚他根本欣赏不来。suchmos刚出的时候他就听了,那时他的评价可是‘不知所谓’哦~啧啧,后来居然会唱了……我撤了!”
在白朗动手之前,李云清已经一蹦三尺远,消失在了拐角。
水清纱看向白朗:“你不喜欢suchmos吗?”
白朗面无表情地朝前走,墨镜一戴,酷得不行:“明天出海的船票定了吗?”
“定了!——等等,我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喂!!”
***
白朗不想说的事情,谁也不能从他嘴里套出来。
但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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