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时毅就是喜欢死了这种笃定,并甘之如饴地被吃死。
“嗯,甜。”
几天以后,白莎莎久违地收到了高中同学的聚会邀请,她在高中时都与同学往来较少,工作以后就更没什么交集了。
然而退却一番后对方仍然坚持,白莎莎也就应下来了。她站在比起以前已经没那么讨厌跟人交往了,与旧同学联络一下感情也不是什么坏事情。
只是挂电话之前,她随口问了一问:“姜舒云也会去吗?”
对面笑了出来:“你们可真不愧是好朋友,问了同样的问题。不过她还没给我确定的回复,是不是她不来你也不来了?”
“不是,”白莎莎想或许她不该问这一句的,“我会按时到的。”
到了那天姜舒云并没有去。
白莎莎发现并不止是自己都不认识她们了,大家互相之间其实联络还多的都挺少的,这次聚会是班里一个女生组织的,白莎莎对她倒是有几分印象,因为长得特别漂亮。
当然,现在也特别漂亮。
时毅在吃穿用度上对家里每个人都会做到最好,这让白莎莎接触了不少奢侈品牌,也一眼就看出来了女生身上的衣服和带的首饰都价值不菲。
看得出来,是混得挺好的。
听了一会儿才知道是嫁了个富二代好老公,聚会的内容无非就是众人对着她吹捧。
“看看咱们现在,和高中那会儿差别多大,徐雅那时候在咱们班学习成绩也不是最好的,但是现在却最有出息。”
徐雅就是那个女生了。
“那个时候咱们班老师不也说了吗?现在的成绩,不代表以后的未来,还真是没错。对了,我记得莎莎你是当时咱们班的高考第一名啊!现在在哪里上班?”
白莎莎笑着说了自己的公司,心里却有些疲惫。
早知道聚会就是来干这些的,她肯定就不会来了。
白莎莎的公司也是小有名气,所以大家听了也就多问了几句,最后感叹:“莎莎都这么厉害了还是比不过徐雅,看来女人真的是干的好不如嫁的好。”
即使这话有些失礼了,白莎莎也只是淡笑,没有看到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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