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未及时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冻结建安公司和建安公司股东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与资产。
几个股东们也因此齐聚公司,一同前往银行大闹了一番,但无果。
银行出具的贷款协议中,都是经过股东亲自签字的。身为公司股东,他们除了享有股权分红等权利,还应当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银行有权向股东们追偿贷款。
几个股东别无他法,只能骂骂咧咧地联合起来将梁安告上了法庭。
江裴因为在贷款前就已经退股,这事从法律意义层面来说,完全牵扯不到他,因此他始终没有露面。
直到梁安行政拘留满五天出来,他已经无处可去,只能到公司。
到了公司,却发现所有办公室皆是空荡荡的,已经没有一个人来上班了。
公司前台办公桌上,放着厚厚一叠的信封资料。
都是法院寄来的传票。
略一数,竟有二三十封之多。
梁安一一拆开了看。
这些起诉他的人里,有供应商、民工、银行、甚至还有公司几个股东的。
可谓是墙倒众人推,几乎是所有和他有过借款往来的,都在这上面了。
到了这个地步,梁安已经明白过来自己的处境,资金窟窿太大,不是他东补西借就能填上的,知道接下来等待他的,将是巨额的债务。
而在拘留所关了五天,也足够他想清楚所有事情,明白自己是被下了套。他并不害怕这些债务堆身,只要他人还在,他相信自己还能东山再起。
只是他有一点始终想不明白,顾盼和江裴为什么要害他?
他做的坏事不少,对不起很多人,可对顾盼却是无愧于心的。
顾盼在公司四年,他没有对她有过任何越界的sao扰行为,并且从没未对她有过工作上的辱骂,要说不好的地方,无非就是经常带她应酬。
可应酬这种事,在哪个公司没有?
他还愿意付顾盼应酬时的加班费,已经比很多公司要好了。
梁安实在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里得罪了顾盼,竟能让她隐瞒身份在自己身边潜藏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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