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崇说的却是实话。快穿以前,他是个对吃食很讲究的人,生活上也是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好,可那五年里,不说别的,就是他呆过的末世,吃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已经是人生的极致享受了。那时候吃得最多的就是罐头、压缩饼干,记得有一次,他们找到了暂时安全的地方,有个四五十岁的阿姨给他们煮了一锅面条,就是最普通的挂面,也只放了盐,但那一锅被他们抢得汤都没剩。
印象中,那应该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面条。
当然,现在那次要被排在他人生中的第二名了。
第一名自然不用说,是他手中的这一碗。
吃完了面,刷完了碗,季明崇饶是脸皮再厚,也知道自己该走了。
阮素送他到楼下,她上次回来也没住酒店,对这里已经不是很了解了,便道:“你可以打个车去南街,南街是我们这里最热闹的地方,稍微好一点的酒店也在那边。”
季明崇顿了顿,“好。”
阮素目送着他离开后,又在楼道口站了一会儿。
楼梯间有些窄,这里民风淳朴,很少会有入室抢劫盗窃的事,这里的邻居也都是她当年熟悉的,所以就算这里相对于中心地段偏了一些,她每次回来也都是会选择住在家里。
家,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季明崇并没有打车,而是在附近溜达了一圈,最后锁定了离阮素只有几百米远的一家宾馆。其实连宾馆都算不上,就是这一块的人自己建的独栋房子,除了自己家住以外,别的改成简单的房间作为宾馆。卫生条件自然比不上酒店,价格也便宜得离谱,一个晚上居然只要六十块……
他一脸平静地拿出身份证登记了。
被老板领着来到二楼的房间,这里自然也不是刷卡进的,锁已经有坏的迹象了。
房间摆设也很简单,一张桌子,桌子上是台式老旧的电视机,一张一米五的床,厕所也是很简陋。
季明崇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冲完澡后便躺在床上。
这里的气味并不好闻,有一股陈味,以前他也是有洁癖的,不过现在不会了。想到他喜欢的人就在离他那样近的位置,他竟然还笑出了声,这一刻,就是他也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这样的事情,他这辈子怎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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