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她也只能躲在家中,天知道她那天晚上是怎么度过了。
再见到父母,是第二天警察将她从别墅接到医院。
只不过,父亲蓝博已经成了一具被湖水泡的浮肿的尸体,据警察所说是自杀。
而母亲,正如梦中所见,揽着一个十余岁的女孩。
其实,母亲出轨的事情她并非不知晓,虽是有错,但有错的又可止其一人,一切还是源于她的父亲并不喜欢女孩。
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男人有钱就会变坏”。
蓝森算是典型。
蓝男在很早的时候便知晓,他其实早在外面有了家庭,还如愿得了个他喜欢的儿子。若不是余惠芬不愿意便宜了小三离婚,那个女人或许早就成了她的后妈。
说来也是可笑,在余惠芬重遇王瑞旧情复燃之后,在谈及离婚又觉得财产分配不均之下,这对夫妻就好像形成了默契一般,你玩你的我,我玩我的,互不干涉。
这个家庭,根本就是畸形的!
蓝男恍然不知的是,自己除了有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原来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meimei。
而她,才是那个名正言顺“杀人犯”的女儿!
余惠芬自然也撇不了关系,也正是为了回避这些,才会从海市回到了现在所居住的郦市。
当初,倒也有提过带蓝男过来一起生活,蓝男拒绝了。
于她来说,去往郦市,不过是从一个畸形的家庭去往了另一个畸形的家庭。
而去往南都,是在她收到南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之后的决定。
之前算是为了肖煦才将第一志愿填为南都大学,那时的她更是在想,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只是,思及“杀人犯”女儿这个名号,她竟然自卑了。
诚如她之前对肖煦所说,她很少求人,他是她求的第一个男人。
却也是为了他,她去求了另一个人——那个小三。
对方因为没有嫁给她的父亲免于牵连,倒也念及旧情,用着她父亲曾给其的钱,帮她换了姓名,让她可以安然的在南都度过她的大学生涯。
这样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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