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middot;霍夫曼,凶杀重案组的组长,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他极具耐心,
目光缓慢,总带有搜索的味道。他有一个习惯,就是在做出肯定的结论前总
是把一件东西拿在手里翻来翻去。
他坐在贝尔特家楼下的客厅里,透过香烟的白雾盯着佩里middot;梅森。
我们已找到有关文件,rdquo;他说,证明他是《轶闻纵览》的真正主人。rdquo;
佩里middot;梅森开始说话,语调缓慢而谨慎:我知道这个,警长。rdquo;
你知道多长时间了?rdquo;霍夫曼问。
不太长。rdquo;
你怎么知道的?rdquo;
有些事情我不能说。rdquo;
警察还没来,你今晚怎么正好在这里?rdquo;
你已听了贝尔特夫人的叙述,情况属实。她打电话给我。她可能认为
她丈夫已于慌乱之中开枪打了去见他的那个人。她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因为
害怕不敢去看。rdquo;
她害怕什么?rdquo;霍夫曼问道。
佩里middot;梅森耸耸肩膀。
你已看到那个男人,rdquo;他说,你知道经营《轶闻纵览》要什么样的
人。我随便地说说吧,他可能是相当难对付的,他可算不上是个君子,跟女
人打交道也不会很殷勤。rdquo;
比尔middot;霍夫曼在脑子里翻来覆去想这件事。
也许,rdquo;他说,追查到枪的主人后我们就知道了。rdquo;
你们能查到吗?rdquo;梅森问。
我想可以。上面有号码。rdquo;
是的,rdquo;梅森说,他们抄的时候我看到了,型号是A32mdash;口径、柯
尔特自动手枪,对吗?rdquo;
是的。rdquo;霍夫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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