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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一个跟那个女人认识的年轻的男人。rdquo;
为什么这么想?rdquo;
手提包里的钱包没了,单这一件事看上去象是件盗窃案。但如果是流窜的盗窃犯,会把手提包都拿走的,而且奇怪的是,价格昂贯的手表还留在那里。没有强女干过的迹象,也没有强女干末遂的迹象。首先,被害者是在另外的场所被溺死,运到多摩河的。流窜犯罪是决不会干这种麻烦事的。运走并扔掉尸体是罪犯为了掩盖犯罪现场,或是不想让它留在自己家附近的心理表现。所以我看这是一个跟死者认识的人干的。rdquo;
这点我赞同。为什么说凶手是男的呢?rdquo;
被害者很年轻,做为女性身高不算低。我认为,凶手多半是把她的头按在放满自来水的水坑或洗脸盆里弄死的,所以没有很大的力气是办不到的。rdquo;
所以说是一个年轻的男人?rdquo;
是的。rdquo;
不过,现在是家庭妇女为了美容和健康练习举重的时代,女人的力气也大起来了。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