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也很漂亮,骨rou匀称,像是件上好的瓷白艺术品。
“我不喜欢做强迫别人的事,所以我给你选择的权利。”她的脸有些红,小腿往后退了退,“你可以拒绝我。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
“主人,我可以。”不等她说完,沉博书就点头肯定,“是主人的话,我愿意。哈迪斯没有什么伺候主人的经验,如果表现不好……”他又咽了口唾沫,“贱狗会努力的。”
这句话,沉博书没有说谎。他确实没有舔别人脚的习惯,更别谈什么经验。
之前不知道第几任的主子用篮球鞋踩着他的头,一脸yin笑地要他给他舔鞋时,他就起身把人揍了一顿。俩人的结局当然是不欢而散。
至于沉博书为什么会答应温曼的要求,原因用两个字足以概括:好奇。
对,就是好奇。
他能肯定自己没有恋足癖,却也多多少少听说过这类爱好。他就是单纯的想知道,舔别人的脚是什么感觉?会不会爽?
这种隐约的兴趣在看到温曼赏心悦目的脚踝时立即显露出来。既然要尝试,为什么不选个合眼缘的?更何况,除了第一次见面,他已经很少见温曼脸红了。主人莫名害羞的样子,总能给他一种微妙的兴奋感。
“……这可是你自己选的。”她周身的气势骤然一变,下颚挑起,居高临下地睨着他,“小狗狗,你没机会后悔了。”
温曼将坐着的旋转椅换了个方向,与沉博书面对面,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下身。只射过一次的性器还半硬着,肥厚的guitou像是惧怕迎接她目光似的微垂。
裸足从拖鞋里完全暴露出来,她伸出右脚,毫不犹豫地将脚趾抵在男人嫣红的薄唇上,眼睛眯起,“舔。”
沉博书的呼吸立刻加重,唇瓣张开,轻轻地将大拇指含了进去。舔舐脚趾的感觉并不如他想象的那般恶心,准确的来说,他甚至连一丝厌恶也没有。当沉博书意识到这点后,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刚刚开始他只是在轻舔,而后便伸出粉嫩的舌尖绕着指肚来回转动。晶莹的津液染遍亮白的指甲,颗粒感十足的小舌在她的指缝来回穿梭,像被电打似的快感极速窜过温曼身上的每个细胞。
男人跪在自己脚边为自己服务的画面让温曼的征服欲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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