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四五,头发理得极短,烫成了时下最流行的文明卷。藕荷色的暗纹旗袍料子很是体面,摆明是店里的高档货,平白掐出一副好腰身。
日光透过玻璃窗子洒进来,在丁绍芸上挑的丹凤眼上留下一抹琉璃似的红,整个人漂亮的像个瓷娃娃。
大抵月份牌上画着的摩登美人,比她都还要逊色几分。
丁绍芸涂完了艳而丽的口红,对着镜子抿了一抿,甚是满意。
——如果可以的话,她是很想嫁给自己的。
至少比嫁给那个人强。
想到那门悬而未决的婚事,她的胃像是被人用手捏住,几欲作呕。只能强迫自己站起身来,走了两步,好像这样就能缓解心中的焦虑。
果然好多了。
丁绍芸再一次向镜中细细看去时,突然觉得脖子间有些空荡荡。她翻了一通首饰盒,试了钻石和红宝石项链,却没有一样心仪的。
妈咪倒是有一串海珠,很适合今天的场子,她想。
但丁绍芸很快就收了去找母亲的心:因为她们前几天的那次讨论,多少有些不欢而散,直到现在也谈不上和解。
……
两天前。
丁公馆虽然是幢小洋楼,但顶层改建成了佛堂,把“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贯穿的有始有终。
二夫人跪在蒲团上蹙着眉,为女儿的婚事求了一遍又一遍菩萨。
官瓷的菩萨冷着悲天悯人的眉眼,是不会应声的。
所以二夫人转身质问丁绍芸:“好不容易有人肯求婚,为什么不应?”
丁绍芸支吾起来——总归是安排的婚事,她太不满意。
单是想到那个男人的脸,那颗泪痣,她都感觉胳膊上涌起一层鸡皮疙瘩,怪不舒服的。
世间那么多男人,难不成非得嫁给那个人?
“玩了两年,名声都坏了。现下终于有人主动来提亲,还由得了你么?”二夫人唱大鼓出身,即使说正事,也带着一股子媚劲儿。
对于自己亲闺女留洋,她一向是不赞成的。
自己就吃了抛头露脸的亏,因此争不过大夫人,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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