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所谓监督议院政府神圣裁判机关)名义寄往大陆报馆等处(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4月28日赵秉钧所发批驳宋案证据的自辩勘电底稿(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1913年4月底袁世凯政府所拟宋案证据逐条辨明书底稿(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1913年5月10日前后袁世凯亲笔帮赵秉钧改定的拒绝出庭真电底稿(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1913年4月底5月初应夔丞党徒致函当道某公陷害黄兴、陈其美杀宋及图谋将应夔丞从国民党势力影响下之上海转移至湖北裁判的函件残片(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序一
是书置宋案于民初政治文化演进变异之语境中,依据大量原始资料,剖析新旧杂陈、方生未死之复杂政象,揭示袁世凯政权内部政务系统中场面应对cao控和权力运作扩张明、暗两面之区别,指出前者表现于袁氏借赵秉钧之国民党身份在场面上应对党争,后者则表现于袁氏利用其亲信洪述祖以不法手段暗中对付国民党。在此基础上,对宋案成因再行勘探,节节重审,终成一新证据链,实发前人之所未发,甚有助于澄清案情,推进学界对民初政治史之进一步探索。
小明为学,实事求是,人如其学,学如其人。渠之所以涉足宋案,实有感于百年宋案探究非但未能接近案件真相,至今日反而出现无视案件基本事实,任意解构,曲解历史之现象(如将宋案主谋指向国民党人陈其美、黄兴等),造成国人历史认知混乱。职是之故,小明乃起是正之念,穷数年之心力,博观群览,几将相关史料搜罗殆尽,并深探语境,精析文本,逐字逐句,力钻词义,于错综纠结的史料之中,考校核实,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抽丝剥茧,终使案中案外隐情,一一再现。是书以精微辨析之功,得史实确切之效,行文力辨史实发生与社会认知二者之交互影响及错综复杂之关系。此乃力求史料之真、史实之确之反思性探究,而非解构性之主观臆测虚妄之说,实为我国当今史学良性发展之所急需也。
此外尚有一令人感慨之事,是书所用部分核心材料实受益于上世纪50年代初吴晗、邵循正、周一良诸先生在清华大学历史学系筹建中国近三十年史资料室时之收藏。该部分资料旋因院系调整,转归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不意六十余年之后,对是书之研究发挥关键作用。足见学术文化积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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