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馆,河北北平第一监狱全宗,档号J191211584。
[211]邹韬奋:《潘公弼先生在北京入狱记》,《韬奋全集》(2),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第2123页。
[212]傅增湘:《记洪述祖遗事》,《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115页。
[213]飘萍通信:《洪述祖临刑前之秘笈洪氏八日间之狱中日记》,《京报》1919年4月14日,第2页。
[214]飘萍通信:《洪述祖临刑前之秘笈洪氏八日间之狱中日记》,《京报》1919年4月14日,第2页。
[215]飘萍通信:《洪述祖临刑前之秘笈临刑时之遗嘱遗书》,《京报》1919年4月14日,第2页。
第八章 宋案最终判决及反思
宋案是在临时政府即将向正式政府过渡的背景下,以袁世凯为首的官僚党和以宋教仁为代表的主张建立政党内阁、实行平民政治的国民党激烈争斗所导致的结果。国民党在处理宋案问题上犯了许多错误,留下惨痛教训,但不能因此贬低其对民主共和的追求。袁世凯以老道的手法乃至不法手段对付政敌,虽然最终取得了优势,却深刻反映出当时中国的政治现实与真正的民主共和还有很远的距离。紧接着宋案,国民党人发动了二次革命,如何客观公正地评价这次革命,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 案情演变实记
案审至此,案情已然明了,且将案情演变按时间顺序实录如下。
1912年7月,曾先后担任沪军都督府谍报科科长、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卫队长兼庶务长的应夔丞,联络长江上下游青帮、红帮及公口党徒,成立共进会,总部设上海,自任会长,以维持地方治安增进国民道德等为宗旨。[1]然而,共进会徒有政党之名,实际未改帮会习性,依旧开堂放票,广收党徒,所至sao扰,对地方治安构成很大威胁,引起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注意。与此同时,在北京,内务部秘书洪述祖以共和功臣自居,在部中揽权舞弊、任用私人,遭到同僚攻击,并引起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赵秉钧不满。[2]于是,洪述祖决定出京暂避风潮,他一方面请求赵秉钧派其调查长江各省水上警察事宜,另一方面自告奋勇,向袁世凯请命,承担起收抚共进会的使命。[3]9月20日,洪述祖离开天津,带着总统府军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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