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馨呈大总统报明派员侦缉洪述祖始末情形文》,《大公报》1913年4月24日,第2张第34页;《京师警察总监王治馨呈大总统报明派员侦缉洪述祖始末情形文》(续),《大公报》1913年4月25日,第2张第23页。
[65]《一塌糊涂之刺宋案赵总理之愤慨》,《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29日,第2页。
[66]《关于刺宋案演说中之要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67]言敦源、程经世:《公出日记》《公出日记》(续),《大自由报》1913年4月21、22日,第10页。
[68]《宋先生遇害记三十二陈团长之报告》,《民立报》1913年4月25日,第11页。
[69]《上海程都督应民政长来电》(4月26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70]《赵秉钧为宋案自辩电》(1913年4月28日),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第257261页。
[71]《青岛洪述祖来电》(5月3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72]《岑春煊等主张和平解决通电》(1913年5月4日),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第329页。
[73]《北京地方检察厅致上海检察厅函》(1913年5月6日),《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6月1日,第2页。
[74]《赵总理拒驳出庭对质之三大理由》,《大自由报》1913年5月13日,第3页。
[75]《公判中之宋案检察厅再传赵程二犯》,《民立报》1913年6月3日,第10页;《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6月14日,第6页。
[76]《上海地方检察厅致京师地方检察厅公函》(函字第231号,1913年6月20日,1913年6月25日到),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地方法院检察处全宗,档号J17400100337;《关于宋案最近之函电》,《申报》1913年7月9日,第10页。
[77]《山东电报》,《民立报》1913年6月3日,第5页;《洪述祖重价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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