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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相忆不如相忘。
03 从原点出发
回到城市,回到熟悉的工作岗位上,已经过了两个星期。这期间,每有人问起过去我消失的那一段日子发生了什麽,又经历了什麽,我皆一笑置之,轻描淡写答说:「只是觉得日子闷,出去走走而已,没什麽。」
是的,没什麽,千言万语不若一句话就这样。
我不是小说里白裙飘逸、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主角,我得工作,不然就没饭吃,现实不容许我成天伤春悲秋。我放逐过一段时间,不管心中的伤口治愈与否,我都得回到现实里来,重新面对茶米油盐的逼迫。这就是人生。
而过去那些心底的情感变化,不足为外人道,即使说了,也没人懂,只是浪费口水罢了。
一趟旅行回来,我变得更加不爱说话,常常一整天,我只是看稿、圈点错字或文句。
我不爱修改别人的文字。语言这种东西很妙,它完全没有章法,也没有逻辑可言,只有习惯成自然。每个人所处的语言环境不同,在书写时,自然就形成饶富个人风格的行文方式。我特欣赏这些文字有风格的作家,他们的文字或冷或热、或浓或淡,但都独树一格,令人赞叹。
然而罗曼史这个圈子深受市场的影响,这是颇无奈的事实。有时为迁就市场的反应,我们常得牺牲掉一些较纯粹的东西,但又不愿意太过妥协,所以在通俗与精致之间,那把尺,衡量得非常辛苦。
我品尝著字里行间所流露的情感,流连在其中,无法自拔。
下班时间到了,同事一个个离开出版社,回家相夫教子去。我翻了翻手上厚厚的一叠稿,还剩一半左右,便决定把手边的稿子看完再离开。
独身就是有这种好处,爱做什麽就做什麽,爱待在哪里就待在哪里,全然没有拘束,更不必向谁报备,真正自由,虽说有一点寂寞……
我甩甩头,把那份落寞丢开,专注於手边的稿子。一个小时後,我读完稿,把它往二审的桌上摆,然後又捉了另一份稿子塞进皮包里,准备晚上睡觉前看。
老编的小办公室仍亮著灯,我走过去打了声招呼,便离开了。
回公寓的,我先在饭馆里吃了碗面,之後在市区里晃了一会儿,看看百货公司的橱窗摆设和当季的新装。
我走马看花,并不特别留意什麽,直到一家喜饼店的橱窗摆设吸引了我。我趋前一看,发现橱窗里放置的是一套古代的嫁衣,凤冠霞帔、精绣嫁裳,真是美呆了。我不知我在橱窗前站了多久,直到有人拍了我的肩,我才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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