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沉默着,也没说要下一口,让封水红空举着手老半天,他却没张嘴吃,而好不容易盛好的汤和菜都要凉了,她只好出声询问。
“咦?”白雀回过神,正想告诉封水红不是那个原因的时候,却见封水红的手突然转了个方向,以刚才喂过他的筷子将饭菜送人她的口中。
“嗯……我觉得很好吃啊!”因为是用比平常还要新鲜美味的食材,所以她虽然用了一样的调理法,但还是比平时的好吃数倍。
确定饭菜没问题后,封水红又夹起一口,送到白雀的唇边,一边喃喃自语似地续道:“我知道你喜欢吃西餐啦,害你手脚受伤又煮了你不爱的东西,就算是我对不起你,明天起我会餐餐都煮你爱吃的,今天你将就一点吧!大爷。”
白雀傻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拉回心绪,开始吃着封水红送上来的饭菜,对于刚才封水红那带点嗳昧、共用碗筷的举动,他只能在心里说服自己,是封水红这个女人根本没用大脑思考,才会这么做,反正他平时不也给人喂到习惯了吗?用同一双筷子又不能代表什么……
可是想归想,白雀很快就发现,朋友与客人,相处起来还是有些不同的,所以他的眼光不知不觉地跟随着封水红的筷子移动,甚至开始仔细留意起封水红的模样。
初见时,他只觉得封水红生了张清水般的脸蛋,没特色,也没什么足以吸引人的地方,甚至还戴了副黑框眼镜,把她尚能称得上小家碧玉的素净脸孔遮住大半。
如今卸去初见时的印象,以及因为不需要工作而摘下的眼镜,白雀才发现封水红的瞳眸虽然不特别亮眼,但那唇办却一如她的名字,泛着粉嫩嫩的红色光彩,就像“水红”这两个字所代表的涵义一般。
以银珠与困脂调合成的淡红色,那就是水红。
所以即使没上妆,顶着素净的脸庞,但是那抹殷红依旧足以吸引男人的眼光,当然也包括他这个阅女无数的首席男公关。
若说撇开封水红懒得整理而扎起的马尾和休闲运动服不看,其实封水红会是个很棒的素材,可以在巧手的妆点下展现出不同的风情。
一瞬间,白雀突然庆幸自己先前的善心大发了。
好在他没真叫封水红去当酒店小姐或女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