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球服的款式,对此,球队的意见是一致的,择定为NBA的款式。但是到了对服的颜色时候,大伙的意见就有了分歧。有个小候补提议为黄色。他说:黄色最耀眼,说不定到时候在场上还能借以反光次对方的眼睛呢。
但他的意见很快被否决了,另一个队员说:照你那么说,我们还不如穿盔甲上,既经得起撞又撞的起,银光灿灿的反光还不射死对方啊。我们要靠技术,靠投机是靠不住的。球服的颜色是用来看出球队的气势的,要能显出球队的霸气。我提议用白色,白色最纯正。
先前那个小候补立即唱起了反调:照你这么说,还不如去寿衣店定几十套缟服,更纯正的呢。
接着,起了一阵争议。
突然,陆安说:不如紫色,够酷。
却想不到字数最少的话最具有说服力,众人立马表示赞同。或言:紫色,哇,森林狼队的队服不是紫色吗?的确够酷。
或言:紫色,神秘,让人捉摸不透。
或言:我早就想说紫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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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王彦一、陆安还有部里一个王姓教练一同去了市体委参加抽签。结果首赛的对手是第七中学。当王教练向体委申报校队的队服颜色时候,不期由于太晚,七种颜色都已经被报满了。迫于时间的关系,王教练只得将七种颜色临时调种,勉强凑了一种新的颜色申报了。
队服发下来后,全队都以为是不是制衣厂送错了地址。王教练解释说:大家不要被自己的眼睛误导了,其实黑色是紫色的进化形式,黑色比紫色更为深彻,也更具魅力。你们不知道,全市十八所中学就有八所中学申报的黑色,幸亏我跟体委的有关系,开了后门才报到黑色。
我想,看来开后门永远是跟黑色有关。
元旦那天放假,白天我在住的小区篮球场上单独练了一整天,连中午饭都是在篮球场上从速解决的。冬季日短夜长,太阳早早的下班了。我直到黄昏时候才停止练球。
回家的路上,我无意间撞见两个长头发的小混混正在对一个小女孩勒索。对于这种多余的事情我并不愿意多参合,于是就直着眼睛当作没看见。当我即将走开的时候,突然一个很熟悉的声音灌入了我的耳朵里。是那个小女孩。她倔强的冲那两个长毛说:我不会给你们一分钱的,你们给我快滚,不然我要叫了。
一个长毛冷笑道:哦啊你叫我们就不来了,你小样还挺牛逼的啊,这么漂亮的脸蛋,要上被划上两下子恐怕会更漂亮。
他说着,手中突然多出了一把弹簧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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