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你在水底救了差点溺死的我,我总得报答一下。可我思来想去,又不知如何报答才好,我想就以身相许吧。”
于苹没好气地道:“不用报答,换成是一头猪掉进水里,我也会把它救起来的。”
康亚诗笑了笑,没把于苹将他比喻成猪这玩笑当作一回事,“我的部分不用报答,那你的部分呢?”
“我的部分?”
“是啊!我屡次从东尼手中把你救出来,你总得回报一下吧?再说,我们已经订婚了,不是吗?而且我都告诉东尼我们要结婚了,所以我们吃饱后就去教堂找牧师证婚,有什么不对吗?”
听着康亚诗如此厚脸皮的话,于苹登时不知该如何接口,“可……可是……那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怎么能当真?”
老天!她可不想和他结婚,而且她也不认为自己和他订婚了,毕竟没有公开仪式、没有感情基础,更没有海誓山盟,也没有交换信物的订婚能算是订婚吗?
况且,她还是迫于无奈才不得不答应,所以怎么能算数?
康亚诗边吃牛排边说,满脸的轻松自在:“一时的权宜之计?我的小苹果,于大检察官,你没听古人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吗?我是不知道驷马是什么马,却知道,一旦话说出口就不能反悔。再说……当当事人互相表示意见一致时,无论其为明示或默示,契约即为成立,这可是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所规定的,小苹果,这……你总该知道吧?你总该不会说,昨天晚上我们的约定不成立吧?”
提起法条,于苹脸上立刻露出一抹不符合她秀丽外型的精明。“我自然知道不论是明示或默示,契约都算成立,但你也别忘了,我们昨天曾说过那只是演戏,所以我才答应配合演出。既然是演戏,那就代表昨天晚上的约定不成立,你也不能依此要求我履行约定!”
“就因为我知道那是演戏,所以我才想让它变成真的。再说,以东尼的精明,他会看不出来我们只是在演戏吗?他可不只在电视机里装了摄影机,他还装了窃听器偷听我们说话。虽然他听不懂中文,但那个下令叫东尼来杀你的人,总该听得懂中文吧?何况,现在想在美国找个懂中文的人并不难,不是吗?”康亚诗这番合情合理的推论,教于苹无从反驳起,也不得不佩服他心思缜密,可她还是摇头。
“我还是不能答应你。第一,我几乎不认识你,要我和一个我不了解的男人结婚,我实在办不到。第二,我答应过奶奶,只要我想结婚,一定第一个告诉她,所以我绝不会背着奶奶和你结婚。第三,即使东尼听得懂中文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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