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就轻轻喝了一口。
商影拿起啤酒喝了一大口,放下酒瓶,眼里出现了认真的神,隋。
“其实,每种运动竞赛、每个球场,或多或少都有所谓的魔咒传说……红袜队曾经拿过五次大联盟总冠军,贝比鲁斯是当时队中的强投兼强打,却在1918年被红袜队以高价卖给了纽约洋基队,从此之后,八十六年来,红袜队再也没有得过冠军。”商影像在讲一个故事似的。
啡啡听得一愣一愣。
“哇——八十六年来没有得过冠军,这样的球队还会有球迷喔?”这的确是很难想像的事。
“这就是棒球迷可爱的地方。”商影对她眨个眼,扬了扬眉毛。“棒球迷就是要有异于常人的耐性,和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所以,红袜队的球迷才可以在每年球季末时心碎,又在每年球季开始时满怀信心和希望。”
商影喝下一大口啤酒。“因为他们相信总有一天魔咒会破,就算一百年也要等下去。”他淡淡却坚定地说着。
就算一百年也要等下去?哇!这种情怀真的好动人喔——
“可是为什么还要等下去呢?他们难道不会转而支持别的球队吗?一次又一次的希望破灭,不是很难过吗?”啡啡问道。
“这就是球迷可爱的地方啊,当球迷的,就是有一种铁齿的
性格,一种总有一天等到你的热情与韧性,这也就是世界上有这么多人喜欢看棒球赛的原因吧,球场上,总是有无数个不可预期的奇迹。“
“可是……那万一……这次红袜队又没有拿到冠军怎么办?”啡啡小心翼翼试探地问道,她知道。这种问题对某些人来说就像个炸弹。“那么,你还会等下去吗?”
商影眯起了眼睛,却一点也没有生气的味道,反倒是他那种宁静深远的笑容,让人觉得像一潭深幽的湖水,看不出他的深度。
“我曾经在喜马拉雅山的悬崖边,等待一朵花苞绽开,在山上睡了五天五夜,才捕捉到那个美丽镜头……你说为什么要这样等?究竟值不值得?我也不知道。”
他微微地耸一耸肩。“我只知道,世界上有太多奇迹、太多美丽的事物,值得人这样去等待。”
啡啡望着他的脸,感到有些迷惑,那种属于男人的坚定表情,让啡啡觉得内心某个角落被撼动了。
她开始对这个男人感到有一些些疑惑,在他看起来玩世不恭的外表下,竟然也有这么细腻的情感,在他的内在,似乎有某种真诚、炙热的东西…… :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那一口啤酒,她真的觉得身旁的气氛变得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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