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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便上演“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全武行。
有金毛小子上来宣布对丹的“主权”,被荣一拳打出鼻血。
洋小子们在人数上占绝对优势,见自己人吃了亏,纷纷拔拳相助,一场混战下来,不但荣自己被揍得似猪头,尚未学会打架的丹亦受到牵连,一张漂亮的面孔被揍得青紫一片,嘴唇翘起,且被管理员发现,叫一声“又是这个支那小子”与荣等几个肇事者一起被关进黑房反省。
最初的时候,的确是荣在关照丹。
他也学那些流氓坯子爱干的下流事,想亲近丹,但终究只是第一次,好奇有余,成事不足。早就发誓要摆脱这种玩物生涯的丹令他吃尽苦头。
素来只会耍勇斗狠的荣打不过外型文弱却诡计多端的丹。
“老大”这一称呼就此易位。
不过就当时而言,别人眼里的“老大”还是荣,因为遇事第一个发话的永远都是他。
反正到什么地方,都要看一个人的势力与背景,有荣这个“好战”分子做门神,丹并不介意别人说他是荣的“马子”。
很多日子后,丹曾经问过荣:“那时为什么会帮我?”
荣的回答带有种族歧视的味道:“因为你与我一样黑头发,黄面孔。”
这样拉帮结派也是有原因的。
黄种人天生比白人来得灵巧,当扒手自然事半功倍,但吃亏在个子小,耍勇斗狠不行,辛苦偷来的钱全被院里手脚苯苯的洋童抢走。他当初为生存也下过苦功,但不久即发现抢别人偷来的钱要比去偷街上肥羊的钱方便安全得多,且人多力量大,整个孤儿院里举凡黑头发的孩子,荣都全力支持,很多时候,他与人狠斗,被打到鼻歪脸肿都是为了他们这黑头发的一族。慢慢地便有了跟随者,有人做掩护,他胆子渐大,从扒手自动改行成为强盗,从抢其他人扒到的钱,到索性上街抢女人皮包。
为荣做掩护的是泰。
丹到德圣拉琪尔斯时,泰已来了有三年多。
泰来了没多久,由于继父训练有方,会点拳击的他便与荣成了搭档。毫无疑问,这两个小子都是天生当强盗的料,不过相形之下,泰无疑要比荣安分许多,他没有他那么嗜血好战。
丹到德圣拉琪尔斯不久,便被训练成骗子。
因为他外型斯文俊美,且颠沛的经历令他善于察言观色,机敏善变,必要时他还可以改装成女孩子,最主要的还是因为那个中东二老板的调教,令他对享受一道略通一二,行为举止间比较有教养,活脱脱一个好人家的乖巧孩子。谁会相信这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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