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笑道:“等着瞧吧,再过几天就好了!妈的‘儿必杀’还没全套使将出来呢!”这位管家几乎等于看着我长大的,怎会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于是也跟着笑了起来。
至此,我心大定。
有妈去缠着丹,保管教他连动脑筋想逃家的念头都没功夫。爸说的真不错,看来他们是注定要当我的兄弟了。
在爸和我的强力督促之下,律师团成绩卓然。
两周后,整套的司法程序已经基本理顺打通,丹他们的身世也有比较完整正确的版本,一切就绪。
我发给他们每人一个文件袋,里头装着各人的身世。连同所有的政府官方文件摊在他们面前,与他们说:“只要你们想,随时可以成为魏家的一份子。”稍后,再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你们想回家也可以。”
这最后一句,是爸爸坚持的。
因为一家之长——魏立峰先生说:“他们的生理年龄还没有成年,但他们的心理年龄早已独立,拥有足够的判断能力,他们有权利选择自己所要的。”
他们可以留在我家当少爷,也可以选择一个人去念书、或工作,再或者带一笔不需要归还或付利息的教育经费去开创自己的人生,甚至再回街头做混混都可以……一切由他们自己选择,家里可以为他们提供各种他们所能想象与他们无法想象的方便。
道理上,我是接受爸爸的看法的。
我不能把丹他们当成自己的“洋娃娃”,真要是如此,那跟从前那些试图控制他们的人又有什么区别。而然感情上,我决不希望他们离开,天晓得,那最后一句话,我说得有多么心不甘情不愿。
假如他们真的选择回到属于自己的家庭里去,那我怎么办?
爸安慰我,“不会的。”他很有信心:“他们一定会都留下。”
爸认为:“以往现实待他们不公平,从没给过他们选择的机会,但却教会他们把握机会的重要,那几乎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一种求生本能。人对未知都有本能的恐惧,他们决不会选择自己真实状况全然不晓的所谓亲人,只会选择至少有点熟悉且又能带给他们莫大机会的我们。”
何况,再不然也有妈。
无论表面看起来如何,实际上丹他们都是内心善良柔软的人,不会忍心让两周来对他们百般呵护爱怜的妈难过失望。
爸爸觉得他这“软硬兼施”的主意可谓是万无一失,
我可没那么乐观。
他还没见过现实教会丹他们最重要有甚于“把握机会”的那一面。
事情最初确如爸所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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