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里面。但这时鸡蛋已经传出烧焦了的味道,于是两人就急急忙忙把切好的西红市和黄瓜一股脑儿扔进了锅里,抓了一把盐便撒在了锅里。然而烧焦味并没有因此减淡,反而觉得更重了,铜锁抄起碗来,便往锅里倒了半碗水。我想阻拦已经迟了,不过焦味倒是淡了很多,只好用铲子搅拦还没熟的菜。没过半分钟,菜在盐的作用下开始脱水,炒菜也在瞬间化作了鸡蛋汤。看情形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把汤烧完,无奈之下只好端起炒瓢把汤倒了大半,又搅了几下估计已经熟了,关了煤气,可以食用。
看这一道菜,我怎么也看不出这是炒菜,怎么看也是烩的,或者是煮的,即使已经倒出了大半的汤,菜里的汤还是将菜完全淹没。不过吃起来还不错,做的时候挺重的焦味,事实上只有极少一部分烧焦了。我和铜锁两个人一顿扫荡,把五个馒头和全部的菜都消灭了,舒服的很啊。
也许不觉得难吃,完全是因为菜是自己做的吧。正如人们喜欢野餐,小时候喜欢偷田里的玉米用火烤着吃,事实上玉米是一半已经给烤成了黑炭,一半还没有熟,但吃起来似乎特别的香。所谓的书非借不能读也,以及男人喜欢嫖娼,说什么家花不如野花香,也许正和这是同一种类型吧。
原本以为做饭没有什么的我们,也知道了看起来简单的事情做起来未必容易;单纯的想永远是简单的,用什么只要弄熟了可以吃就行来说服自己,用不要求如厨师般的水平来麻痹自己,当然不会觉得难了。而人们对待别的事,也总喜欢用这样那样的理由来说服自己,把事情看的太过容易。我在逃课玩时,总喜欢说逃一节课算什么,考试前我好好看几天书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但什么时候才是考前?一天一天的推下去,直到真的要考试了,再去看已经迟了。而第一次逃课的成功,又让自己有了一种逃课也没事的错觉;一天天的出去玩,让后来的日子也这样继续下去,因为心里总是想着出去玩很开心,或者不由自主的和别人去玩。事到临头了抱佛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