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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没有!
但是,并非洗完澡后就万事OK了,他的麻烦还多着呢!
就如同嘉肯所说的,狄修斯是一个非常散漫懒惰的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个标准的慢郎中,在某些地方特别迟钝,有时候又天真到可悲的地步,经常是漫不经心的,就算走在平地上也会跌个四脚朝天,如果没人理他的话,他真的会一个人呆坐在那儿直到成为化石为止,甚至有些时候,他还会莫名其妙的多愁善感一下。
不过,他的多愁善感就跟他的人一样,也是不太正常的。
他不吃兔肉,因为兔子太可怜了,一想到可爱的小兔兔躺在盘子上,他甚至会掉下眼泪来。
但是,他却超喜欢吃松鼠肉。
一片落叶会让他惆怅大半天,一整日都愁眉不展、闷闷不乐。可是,当他想吃松果的时候,他会拿竹竿辟哩啪啦打得树叶满天乱乱飞,松果却掉没两颗。
如果问他为什么老是坐着流口水发呆,他会很严肃、很认真的告诉她他想不出活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有什么乐趣?
然而,片刻工夫过后,他又表现得十足是个性格有缺陷的混蛋家伙,不但喜欢嘲弄她、取笑她,也特别爱惹恼她,有事没事就跟她杠上,拿她懊恼冒火、柳眉倒竖的模样寻开心,然后就一个人在那边哈哈大笑,好像那是他唯一的乐趣似的。
真是莫名其妙!
总而言之,这个人的个性天生就是扭曲不正常的。
不过,无论他如何可恶、如何教她生气、如何令人哭笑不得、如何缺点一大堆,久而久之,她也总算抓到了如何与他周旋的诀窍。因此,她至少也成功的让他在基本生活品质上有了相当的进步。
他不但天天洗澡──虽然是满心不情愿的,也不再披头散发地像个鬼似的到处乱跑,衣服大部分时间都是干干净净的,当然也穿上了鞋子。不过,以上这些,除了洗澡之外,都必须由她亲手替他打理,否则他才不甩,照旧做他的乞丐去。
至于三餐,只要有她陪着,他也会乖乖的吃,还有饭后水果加点心消夜;没事还被她拖着在全庄园走透透,白天就把他扔在太阳下猛晒,希望能晒出点漂亮的肤色来,晚上就拚命跟他聊天,聊到他打呵欠才放他去睡,免得他半夜溜去枫林喂蚊子。
但是,这个家伙好像天生就是要跟她作对似的,不论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他就是有办法让她哭笑不得。
“……好,就这样,姿势很好,但是你的弓一定要拉紧,否则你的箭不但射不出去,还会反弹回来伤了自己,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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