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两家更加亲密,徐伯母只得徐培南这个宝贝,自他去远方留学以后,日子很孤寂,常联同母亲进出,找些正当娱乐,搓搓麻将。
而我,我在翌年考上港大,也在同一年.认识张元震。
几乎是一见钟情。
在偌大的壁球室中,他迎面走过来,我一抬头,便知道是他,错不了。
十七岁年轻的心咚咚的剧跳起来,平常顶随和的我也摆出少女的矜持,将自己最好的面向他展示。
半年之后,我们已成为同学眼中的情侣。
对这件事最遗憾的是徐伯母。
「志鹃有男朋友了?唉,都是培南没福气。」
哼,看那家的女儿晦气罢了。
张元震是每个少女的梦想男友。他高大英俊斯文,功课好,又擅运动,念的是工程,但对文学亦有研究,家境很好,只有两个姐姐,父亲有小生意,但不勉强他的志愿。他开得手好车,一直管接管送。
因为他的缘故,数年大学生活过得很愉快,只有甜蜜的回忆,除出暑假,当徐培南回来度假的时候。
不过我已长大,他很难刺激到我。我扳扑克面孔,当他透明。
徐伯母想约我们在一起,我一于婉拒,一点情面也不讲,她又感叹,「这两个孩子,怎么时辰八字不对似的。」
当然不对,我膝盖上最大的疤,使是骑脚踏车时,徐培南推我跌倒时摔的。
他这个人最触霉头。
暑假回来,我见过他,喇叭裤、长头发、花衬衫,走起路来,肩膀一耸一耸,装出一副黑人的音乐节奏,就差没单手拍一记手心,嘴里嚷「嗨,人。」
我念的是英国文学,胸中充满拜伦及雪莱,甚至是劳伦斯艾略特之清秀沉郁多愁,双目那容得徐培南这种俗物。
我见过他吃东西,左手抓一只巨型汉堡包,右手一瓶可乐,大口大口地喝,蕃茄酱自汉堡包中挤出来,滴在衣裳裤子,甚至是我们家新换的米色地毯上,亳无愧意……丑陋
我连正眼都不想看他一眼。
为着厌恶徐培南,联带疏远徐氏夫妇。
我已经长大,再也不比从前那么好欺侮。
元震是完全相反的一个男孩子,谢谢天。
他曾经问我,「那怪物是谁?」
「父亲朋友的儿子。」
「美国低级粗糙的一面他学齐了。」元震如此说。
「可不是。」
「他念什么科?」
「谁知道,我们别说他好不好?」
以后都没再提过徐培南。
搪瓷制成品被塑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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