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搬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他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时穷节乃见。
「有什么不好?」
「这种地段。」
我抢白他,「会不会因此不能结识高贵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说这样的重话。
他惭愧。「志鹃,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说些什么。」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来,不过他不说,我亦不问。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二分尴尬。
我们在一起不再开心,事情已经摆得很明显,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说出来。照说这么多年的深交,不应见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显没有。
懊恼了只一会儿,我便释然。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什么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暧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
这种性情遗传自我母亲,我们决没有本事死缠烂打,咬死对方不放,哭诉、解释、呼怨,数自己的损失及牺牲,对方的得益与卑鄙。
基于一种骄傲,我们选择匆匆离开是非地,不要紧,贤的是你,错的是我好了,谁还关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发臭跟丑,况且那种精力……我与母亲都怕累。
是故父亲一提出条件,母亲立刻接纳,或者至死她怀着伤痕,但正如她上飞机时对我说:「我不能痴心妄想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经难能可贵。」她想得穿。
元震强笑着说:「志鹃,你在想什么?遥远不可捉摸。」
我不响。
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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