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旭晖自美国回港之后,立即与我开始争夺金耀晖的监护权。对此,我毫不畏惧。强烈的要强、要赢、要打倒对方、要捍卫自己的念头只持续了几天,就面临挑战。
罗本堂律师把我叫到他的面前去,很慎重地对我说:
“有关你与金旭晖争夺金耀晖监护人一案,有了新的发展。”
这新的发展,不言而喻。
我很直率地答:
“金旭晖与金耀晖并不是同母所生。”
“可是,香港法律到目前为止是承认妾侍的地位的,金旭晖之母是合法的金耀晖家长,这一点你不可不知道。”
“我这场官司赢不了?”
“胜诉的机会并不高。”
“为什么?”我冲动地咆哮,“耀晖本人一定愿意跟着我生活。”
“金太太,请镇静一点,否则,我给你的劝告,就不能有效地帮助你分析事理。”
我只好大口地喘气,然后慢慢镇静下来。
罗本堂律师才继续说:
“金太太,你先答复我几个问题。”
“好。”我连连点头。
“你现在有没有到外头去工作?”“有。”
“占用你多少时间?”
“一星期五天半。”
“你自己有多少个孩子?”
“三个。”
“都要你带?”
“我有一个佣人。”
“她也管其他家务?”
“当然了,我们到目前为止还不算富有,遗产才刚刚分到手,要有真金白银可用,还是以后这一两个月内之事,这你是知道的。”
罗本堂并没有对我这个解释生多大的兴趣,他反而紧皱双眉,道:
“金太太,作为你的代表律师,我要很坦率地以我的专业知识,说出我的意见。我并不认为你现今这个身分能赢得你小叔子的监护权。”
“为什么?”
“因为条件并不比人强。这儿有很多个因素。其一,金耀晖的庶母无论如何是目前金家的唯一家长,她全心全意要监管耀晖,在情在理都适合,而且她不但有身分且有时间去照顾金耀晖,何况,她有金旭晖在一旁给她撑腰。”
“是她为金旭晖撑腰!”我气恼地说。
“个人的恩怨不能作呈堂证供。在生活上,由金母带着两个男孩子,且年纪虽有差异,还总是易于相处,这一点法官判案时会考虑到的。不同于你的三个小娃,在与金耀晖的沟通上不见得有什么帮助,换言之,不是适合的玩伴,也不能起手足相辅相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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