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不只方心如一人,健如会站在我们这一边。”
整个人的血液在这一分钟就凝结了。
我甚至以为我的心跳都已无影无踪。
实实在在的不堪刺激。
“旭晖,你真的爱我?”
“从第一眼见你就已钟情。”
“可是,你仍要娶傅菁。”
“我兄也娶了方心如,你二姐不是说,她跟金信晖一见面,心上就怦然一动,两情相牵,那种感觉你有我有,还需要其他繁文褥节、礼教名分吗?何况这儿是香港,也是新时代了,对不对?”
“旭晖,如果我也像二姐,给你怀了孩子,你将怎么办?”
“名正言顺是金家的骨肉,你看看金咏诗不也是遗产继承人之一?”
“傅菁如果发现呢?”
“我并不打算刻意隐瞒,老实说,天下没有永远的秘密。”
方惜如的声音是愉快的,道:
“那么说,我可以跟你拖手走在大太阳之下,是吗?”
见得光,对于一个女人是非常重要的。
方健如与方惜如,均如是。
“当然可以,只须在我与傅菁结婚后,惜如,不要沉不住气,坏了我的大事。”
什么时候我才勉强地蹑手蹑足回到自己房里去的,真连自己都弄不清楚。
真相已然大白。
可以确信我在这房子内,已被孤立。
除了要我提携的孤弱,无一是自己人,无一不是为了本身利益与身分,而必须与我对立的人。
这份彷惶与惊恐,无以言宣。
发现了惜如与旭晖的这重关系,就是在耀晖面前也不敢透露。不是怕他年纪小,实际上,男孩子长到十五二十时,就会骤然成熟过来。就是为此,我不好意思把男女之间的暖昧关系跟他说。
几次话到唇边,都缩回去。脸上发烫,心上狂跳,像做错事的人是自己。
这种感觉无疑是奇怪的。
如果拿耀晖视如子侄,不应有这重故障。
最低限度,我不会害羞,不会觉得难为情,不会有其他杂念联想。
什么杂念联想呢?
且不再去碰触它了,否则人的神绪会更浮荡、更激动、更越轨、更放肆。
我需要冷静去应付逼在眉睫的起码两宗大事。
争夺金耀晖的监护权在日内自有法庭的宣判。
不过,我有信心,我不会输。
我的诚意会令法官相信我与小叔子可以相处愉快。
天下间不可能有太多的不公平出现在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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