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顺带提出了个小要求。
卖出的是几百亩土地,我要求为我保留十亩,作为将来自用。
我说:
“侯斯顿从来都给我带来好运,我打算建筑一个小庄园,有空时来此度假,也看看伟特的好朋友。”
买方毫无异议,顺利成交了。
下午,金耀晖来接我。
他见着我的一身打扮时,很呆了一呆。
我一直是穿旗袍或是套装的女人,看来是老成的。只今天,我刻意地以轻松的装束亮相。
穿一条牛仔裤,外罩一件白底碎花的恤衫,平底懒佬鞋,小白短袜。
一个中年女人做这样的打扮还是有青春气息的。
或者我祈望以此拉近我和金耀晖的距离,跟那素未谋面的云妮一见高下。
全都是恋爱的象征。
我竟坦然地、无愧地、放肆地享受着。
环境造就了我现在的身分,我似是一个逃兵。
对于一个金家寡妇的压力是遗留在香港的,没有带在身边,因此我百无禁忌。
无疑,走在人前的我们,是相当配衬的一对。
“十多年前,我俩处在两个年龄分界领域之内,十多岁的男孩跟二十多岁的少妇是有重大的表面与内心距离。可是,现在不。
我知道我在享受着人们的错觉。
太久没有试过在人前出现时被认为是有主的名花,这种身分有它的矜贵。
“你打算到哪儿去?”金耀晖问。
“你带我到哪儿去都成。”
“好。我们走。”
金耀晖很自然地就拖起我的手,双双奔跑过马路,上了他租来的汽车。
我忽然问:
“到我刚出卖的那半个山头去看看好不好?”
“事不关己,己不劳心,看来干什么?”
“不,我仍有十亩土地,留为己用。”我望了金耀晖一眼,道,“我打算建筑一座小庄园,度假用。”
“侯斯顿的确是个好地方。”他这样答,对我的预算表示赞同。
是不是一个隐喻?如果我们在自己的社会内不能好好地相聚,这儿的庄园会是个好地方。
我忽然害羞起来,低下头去。
沿途都没有再讲话。
为什么要是金耀晖?
如果我真是熬不下去了,不甘心为金信晖守一辈子的忠贞,也不一定挑金耀晖。
为什么不可以是唐襄年?
甚至直率而猥琐地想,可以是大伟明利或是威廉标尔。
他们这种习惯视男女关系如握手招呼般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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