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崔凌风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又升了官,直隶总督,这是一次大的飞升, 本来准备女儿在蓬莱出嫁的,现在可以在直隶嫁女,实在是又有面子,和女儿离的也近。
虽说妻子生了儿子,小儿子很得他的欢心,可丽君是陪他这么多年的女儿,到底是不一样的。
崔丽君当然是很高兴的,因为她刚刚收到李燕洲托人送到她手上的礼物,是一对东洋扶桑小娃娃,精致的衣裙,可爱的小脸,这正是她最喜欢的,能够送的礼物这么合她的心意,想必也是下了苦功夫的。
莺歌端了碗燕窝粥进来:“姑娘,都在收拾行李,夫人让奴婢端了燕窝粥过来给您先垫巴肚子,今日有客要来。”
“哦?不知是谁家?”自从父亲升官以来,来往的人那是络绎不绝,哪天没这么多人她还不自在呢。
“是吴家的姑娘。”
“哦,是母亲的娘家侄女吧。”
莺歌点头:“是啊,听说吴夫人身子骨近来不大好,家中偏偏又有事,故而想请咱们夫人过去帮衬几日。”
亲戚之间互相帮忙,原本也是应该,只是眼下都要去直隶了,她的婚事也是刻不容缓的事情,母亲要是留在这里,家里岂不是没有女主人cao持婚事了,这也不好呀。
这也正是映兰纠结的事情,她是真的很怕去了京城被人认出来,始终没下决心要出去,恨不得一辈子待在蓬莱。
哎,早知如此,她还不如一直待在蓬莱。
成亲也许就成了她的催命符。
崔凌风也不解:“你嫂子身子骨一向康健,我请几位名医过去替她治疗便是,何须你留下来,你也是当家人,丽君眼看着就要出嫁了,哥儿也离不开你。”
映兰为难道:“爷说的话妾身如何不知,只是嫂子同我关系一向很好,万一真的出了事情了,我是追悔莫及。”
“话虽如此,但是你也知道现在不比以往,我去直隶,一切都需要你这个贤内助的帮忙呀。”
听崔凌风这么说,映兰只好咬牙:“好,我同爷一起去便是了。”
这么想着,她又想,反正我去了直隶也不出来。
至于容貌,虽然不可能变化,但是她会化妆啊!这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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