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月桐回到公寓时,于毓敏正端着一碗粥从厨房里走出来。
“回来了,时间刚刚好,快过来吃吧。”于毓敏说,看到于月桐面红耳赤的样子又问,“你爬楼梯上来的吗?”
于月桐口干舌燥,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刚才徐宸熙走出电梯后又在电梯门即将合上之际伸手拦住,然后闯进来一把抱住她劈头盖脸地吻了一顿,吻到彼此都快断气才肯罢休。
这家伙,十年如一日地喜欢强吻,劲儿又大,她只能在被占完便宜后骂句无赖再踹他两脚。
这一刻,不用照镜子,她都知道自己脸上的红晕肯定蔓延到耳根和脖子了。
于月桐尽量镇定自若地说:“我倒完垃圾后绕着小区跑了两圈。”
一说完她就为自己的蠢话感到懊悔,谁会穿一双尖头鞋去跑步?
于毓敏笑道:“晨跑要慢慢的,不能太急。”
于月桐敷衍地笑了笑,低下头换鞋,却被一抹十分抢眼的蓝色吸引了眼球——只顾着赶紧送他离开,忘记把拖鞋放进鞋柜里了。
平时于月桐会把鞋子分两个地方放,经常穿的就直接摆在踏脚垫上,不常穿的就放鞋柜里。这双男士拖鞋是于毓敏专门为乔雅军准备的,哪一天他过来看于月桐的话就可以穿。
等等,徐宸熙的鞋子……
于月桐顿觉脑袋一片混沌,暗暗祈祷于毓敏进门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看见。?ρгōυщЁ?.prouwen.)
她蹲下身子,用整个身躯挡住拖鞋,把自己的鞋子放进鞋柜里时顺势将蓝色拖鞋也放了进去。
于毓敏似乎没注意到,又进厨房盛了另一碗粥。
喝粥时,母女两人闲聊了些家常,无非是关于生活和工作,聊着聊着于毓敏提到了音乐会。
于毓敏年轻时曾是上海交响乐团里的大提琴首席,但左手手腕神经断裂过后就再也没有登上舞台,退居幕后当大提琴老师。
“你下个月月初有没有空?陪我去听一场音乐会。这几年都是雅军陪我去,每次他都听到快睡着,真难为他了。”于毓敏说着便笑了起来。
于月桐说:“可以,策展方案只剩一些细枝末节,下周能弄完提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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