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青竹咦道:姑娘想寄信给谁?
乔薇面色淡淡的,自然是给二殿下,有些事总得说清楚。
青竹似懂非懂的哦了声,觉得以自家小姐与二皇子从前的交情,好聚好散原是应当的。
但事实上这是一封绝交书。
乔薇是以书中乔小姐的人设来做这件事的,原主的性子可谓率直到接近傻气,毫不掩饰拜金慕权的本质,自与五皇子搭上桥后,便立刻向陆慎写了一封绝笔信,义正辞严的与他断绝往来,俨然一副受害者的态度,仿佛受了莫大的冤屈,如今终于得到解脱。
乔薇回忆起书中的词句,总算硬着头皮下笔。有些剧情她是不得不走,否则将会出现可怕的后果譬如手腕上一连串石榴籽似的红斑。乔薇也是偶然发现这件事的,那还是她刚穿来的时候,饿了许久,格外的馋rou,便悄悄让厨房做了一大盘色泽油亮的红烧蹄髈,大快朵颐之后,胳膊上就出现了这些红珠子似的玩意,挠一挠,还又疼又痒。
她当然不可能对猪rou过敏,其中理应有些别的缘故。在经过几次谨慎的尝试后(自然,是在不威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乔薇总算摸索出规律,只要不过分违反人物原有的设定,就不会出现太大问题,否则,这些红疙瘩没准会蔓延全身。
那次就费了好久才消去,乔薇想起来仍心有余悸,以后就格外注意。原身饮食精细,吃鱼就只要肚皮上的那块软rou,红烧rou这种俗物更是沾都不沾的,乔薇只好照做。不过她也发现,大体不差的情况下,稍加变通也是可行的,譬如想吃蹄髈,可以洗净之后加以火腿、鲜笋、野菌,在陶罐中细细熬成乳白色的浓汤,这样就与原身奢侈的作风相称了当然,比起拿手抱着狂啃终究少了些趣味。
但信上的词句再怎么变通也还是那个意思,这个乔薇却是没办法的,她索性老老实实的照搬,再拿白蜡封了口。
青竹看着短笺上的一点污渍,不禁呀的一声,糟糕,这信纸怎么弄脏了?
乔薇低头瞧了瞧,若无其事的道,不要紧的,想是我方才打翻茶盏,不小心沾了些。
反正已经是绝笔书,脏不脏都不要紧,也用不着多么客气了。她几乎可以想见太子陆慎收到信的反应:必然会对她恨之入骨。一个女人这样践踏男人的自尊心,那是不会有好下场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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