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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金边笔记本当年可时髦了, 咱们班子里那些有钱的少爷小姐们人手一个。我当年也想买一个,但这笔记本贵呀,我一个临时工,薪水还不够我地下室的房租。都是后来我好不容易跟了团里一个剧组,分红拿到红包时,才咬牙买下来的——买了也没舍得用。”
周老爷子呵呵笑着。
“笔都不敢往上放,到头来,还是觉得我那一毛钱一个的黄皮工作笔记本好使,敢大着胆子往上写。所以这个笔记本后来就被我供起来了,盯着它就能想起以前的苦日子,就有动力去奋斗。”
“现在爸爸把它送给你。记住,成为导演的第一步,是想象力。”
锦衣玉食的周起小少爷完全理解不了父亲以前经历过的苦日子。
他也不爱听他爸说这些事。
他只模模糊糊感受到,这个笔记本很重要。
不过它实在是太土了。
周起最终让它变成了自己的日记本。
一个只在他爸眼皮子下面使一使,方便周起得到父亲的表扬,却绝不带去学校,免得被同学们嘲笑过时的笔记本。
***
周起打开笔记本。
第一页,就是一篇稚嫩的小作文。
“4月17日,星期三,晴。”
周起甚至给他的小作文加了一个标题。
叫《我的朋友》。
写的内容却是:
“我最讨厌简蔻了。她就只知道讨好大人,打我小报告,讨厌死她了,爸爸mama就知道表扬她,切,成ji好了不起啊!大家都只会围着她,而我不会,我才不会和她当好朋友!”
那时候小周起应该还不知道成绩的“绩”怎么写,所以用拼音代替了。
周起想,简蔻刚刚出现在他童年中的前半年,他和她的确是朋友。
他也的确想和她成为好朋友,否则又怎么会在日记第一篇,用《我的朋友》来描写一个不是他朋友的小女孩呢。
可讨厌也是真的讨厌。
那种讨厌,应该更倾向于嫉妒和不安。
嫉妒她得到了他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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