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的?”
秦晓云最开始反胃的时候,也没有多想,就连秦晓云自己也认为是不太舒服。
“我今天帮她把脉了啊!”这个事情没有当时说出来,那不是不能直接在被人高兴的时候直接泼一盆冷水嘛,而且,在那样一个场合,也不好讲这些事情。清萱想,等到明天再跟秦晓云细说。“这个事情我还没跟云姐讲呢,你可不要先告诉姐夫啊!”
“我和姐夫又不是天天见面的,还有,我像是那种碎嘴的人嘛?”随着两个人的媳妇交情越来越好,陆维东和林建国的交际也多了一些。
陆维东:不对,等等,我为什么也要叫他姐夫?
话说,他们是同村的啊!平时,同村的不都是叫兄弟之类的。
清萱和秦晓云熟悉起来,亲切地叫秦晓云“云姐”,至于云姐的丈夫,当然是要叫姐夫了。
这大概是,妇唱夫随。
“晚晚,你刚才说帮她把脉?”陆维东觉得自己记忆没出错的话,能把脉判断出月余胎象的,这是属于中医,而且属于技术很不错的。
有些医术不精的大夫,月份太浅都看不出来。至于村里的那些赤脚大夫,都不是埋汰人,头疼感冒还能有用,其他就不行了。
“晚晚,还学过医不成?”陆维东其实是有一点怀疑的,以李家的条件,愿意送女儿读到小学就是极限了,又哪里有条件让女儿学医呢?
他的妻子,不管是从哪方面看,都不像是一个简单的农家女,她聪明漂亮,不卑不亢,温和大方,书画双绝。
家里墙上的装饰,是清萱挥毫而就,画在纸上,再贴在墙上。至于字迹,一手字端丽洒脱,比许多大学生都要好上许多。
虽然目前的大学生都是工农兵大学生,而且陆维东是见过清萱练字的,他只觉得她不管学什么都很快。
这样的一个姑娘,她会的实在是太多,更像是在良好的教育下熏陶出来的。
可是,哪有人天生什么都会呢?还不都是一点一点的学的。
在陆维东没看到的时候,清萱也为钢笔而苦恼不已,她用惯了毛笔,拿起钢笔写字总是不顺手,力度不对,写出来的字迹也是十分别扭。可她要强,绝对不允许自己写出一笔亲爹都不认识的字,那就只能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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