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水壶太小了,不够我喝。”
“你自己买去。”把空水瓶抢过,陆不破心疼自己还未来得及喝一口的老妈牌特制橘子水,这可是他的最爱。
“不破,你还有没有香蕉了,我还想吃。”
没听见没听见。
课堂上,坐在最後一排的陆不破在英语书的掩饰下练习钢笔字。虽然他的中文口语暂时没什麽大问题了,但他的书写能力却连小学生都比不过。在美国长大的他会说中文已经是难得。为什麽要练钢笔字呢。像陆不破这种厚脸皮的人才不会在乎自己的字写得好不好看,但陆小破写得一手好钢笔字和毛笔字啊。而且要命的是,英语书写并不限制左右手,陆不破是用左手写字的,现在不仅要用右手写字,还要写汉字,简直是要他的第二条命啊。今天就要搬回家住了,万一被女暴君发现一丝端倪,那可不是闹著玩的。你想啊,除非他的右手残了,不然他根本无法解释为什麽“睡”了一觉起来书法家变成了幼稚园儿童。那只会让人联想到一种可能──借尸还魂!
搓搓僵硬的双手,陆不破打了个激灵。如果让某位女人“猜到”他是借尸还魂……他从头凉到脚。不要胡思乱想了,努力练字吧。
哀叹自己的悲惨命运,陆不破想起了陆小破的日记。
Xxxx年3月2日,星期天,天气:晴转阴
今天的天就像我今天的心情。当我因我们队战胜“明华附小”而兴高采烈地回到家时,我的篮球还没来得及放下,就被老妈喊到了书房。
老妈无情地对我说:“从今天开始,你要在两个月的时间内把《红楼梦》背下来。”
“为什麽!”为什麽要背《红楼梦》!那本可以砸死我的书。
老妈的回答让我欲哭无泪。
“因为某个人就是因为熟背《红楼梦》,穿越之後凭借此项特殊才能获得了众多女子的芳心,而且扬名立万。所以你要把《红楼梦》背下来,将来如果你不小心穿越了,你就是曹雪芹。”
“你又看什麽小说啦!”我愤怒,我怒吼。这个女人又被荼毒了。
“《xxx》。记住了,两个月内你要背下来。”
老妈根本不给我拒绝的机会,从她的脸上我看出,如果我不同意,接下来的两个月我和可怜的老爸每天只能吃馒头稀饭。
我高傲的头颅慢慢低了下来,我只能迫於老妈的淫威敢怒而不敢言,从此之後,我恨上了《xxx》的作者,每天睡觉前诅咒他再也写不出小说。
那一年,陆小破只有10岁。
Xxxx年6月8日,星期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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