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辣辣地疼。
那群人的酒也被骂醒了,自知理亏,小声嘟囔:“牛什么牛,小心我去工商告你。”
“骗子!这话还有脸说出口?我不告你使用假钞就算便宜你们了。滚,我这里不招待骗子!”玫姆骂着,将桌布奋力一扯,满桌酒瓶酒杯哗哗啦啦地碎了一地。
被玫姆豁出一切的怒火震住,这群人终于灰溜溜地离去,留下我们几个人,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终于,玫姆低着头蹲下去收拾玻璃碎片。我也急忙蹲下帮她,没想到,手刚伸出去,她就猛地冲我大叫一声:“樱桃,你以后不许强迫贺加贝!”
一圈人全部都愣怔住。
玫姆非常欣赏加贝,这是显而易见的。每天夜里加贝唱歌时,她总会尽量推却一切事情,盘膝坐在火盆旁静静地听,手握一杯红酒,非常享受的样子。
有时听着听着,她会突然对我说:“樱桃,你要看好你的阿夏,千万别让别人抢走了。”
“哈哈哈,不会的,我的阿夏啊,扔都扔不掉。”这话一点儿都不夸张。加贝拥有一幅浪荡的外表,但感情却专注坚定。他最崇拜的偶像便是金庸笔下的杨过,那个等了十六年的呆子。
“别这么自信。”玫姆嘲笑着警告我,“摩梭人的萨满都不敢断言自己明天能不能再进阿夏的花楼。”
“我们不是摩梭人,是汉人。”
“摩梭人坦坦荡荡地走婚,汉人偷偷摸摸地走婚。只怕汉人,还不如摩梭人。”她咬牙冷笑。
我觉得玫姆肯定是在深爱着一个汉人。这份爱,一定是畸形的,这令天真率直的她,痛苦不已。
第25节:雪国(23)
14
天气渐渐转暖,来酒吧消遣的客人也越来越多。或许因为加贝唱得实在好,没多久,不少客人竟然慕名来“心湖”。看着日渐增多的小费,我们找工作的紧张与迫切终于稍稍得到了缓解。
一个夜晚,因为客人不停地点歌,加贝一直唱到后半夜。回去的路上,我紧紧地按着着鼓鼓的背包,喜笑颜开。我们穿过一条胡同,黑暗中,突然窜出来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有两个还背着电吉他与键盘。
“你们是新来的吧?”为首一个染着蓝公鸡发型,披挂层层钢链的男人问。
加贝急忙把我推到身后,问:“什么意思?”
“你们到底懂不懂规矩?”背电吉他的捏着嗓子问,瘟鸡似的。
“规矩?什么规矩?”
“哈哈,别装傻了!到什么山唱什么歌,保护费好像从没见你们交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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