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一杯啤酒劈头盖脸泼了过去,“放屁!”玫姆一拍桌子挺身而起。
“我——”约翰逊水淋淋地瞪大眼睛,呆若木鸡。
“管好你的嘴巴,要不然下次这杯子就砸你脑袋上!”玫姆说着,将手中的空杯子重重掷到地上,“乒乓乓”一阵脆响,一院子的人全吓了一大跳。担心出事,我和加贝赶紧又推又拽地把她拖了出去。
“玫姆,你太敏感,约翰逊肯定生气了。”坐在出租车上,我长吁短叹这桩被搅黄的姻缘。
“管他呢!我最恨有人拿摩梭人的风俗说事儿。不懂就不要歪曲!”她脸色青白,咬牙切齿,饱满的嘴唇被怒火充溢得几乎胀裂开来。
“哦?那么到底什么是‘走婚’?”看她怒容满面的样子,我突然对他们的风俗产生莫大兴趣。
玫姆咕咚咕咚灌了大半瓶冰水,捂住胸口沉默良久,半晌,尽量平静地解释:“‘走婚’不是你们想像的那种滥交、放纵。那是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自由与爱情,相爱便结合,不爱便分开,没有什么政策文件、道德伦理的约束,行由心定。这样的爱情,在我们族人的眼中,是最神圣纯粹的,也是最受尊重的,所以它才能流传至今。”
我恍然大悟。原来看似轻浮的“走婚“竟然在女儿国中有如此圣洁的定义。想到每个人提起“走婚”那一脸暧昧的笑意,我长叹口气:“女儿国太封闭了,再神圣又如何?空谷幽兰,有谁能够理解呢?”
“有,当然有!”
“哦?”
玫姆看着窗外,三环路上,迷离的街灯被车速拉扯成数条长长的灯带。“叔叔,我那位叔叔一直都理解。”说着,她的声音哽住了。
10
曾经和玫姆、加贝做过这么一个心理测试:
你到一个从未去过的原始森林探险,带着老虎、猴子、孔雀、大象、狗这五种动物,四周的环境危险重重,你迫于无奈要把他们一一放弃。你会按什么次序把他们放弃呢?
我的答案是:孔雀—猴子—狗—大象—老虎。在我眼中,既然是在危险重重的原始森林中,那么就必须遵守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哪个实用,留下哪个。老虎是百兽之王,有了它,我还愁走不出去吗?
加贝的答案是:老虎—猴子—狗—大象—孔雀。他说,老虎不需要自己保护,而孔雀却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得一直留在身边。
玫姆的是:老虎—猴子—大象—狗—孔雀。
没什么理由,完全凭自己的喜爱。
看到这两个呆子如出一辙地留下了最没用的孔雀,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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